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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平安

提供虚假营运流水?司机被罚

  通讯员 李苏宁

  本报讯 “我用来接单的是另一个手机,今天忘记带了,但是我之前提交的平台截屏都是真实的,我每个月收入有15000多元。”近日,在一起网约车司机主张停运损失案件的开庭现场,原告王某这样表示。

  网约车司机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车辆维修而停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车主赔偿停运损失。王某在起诉时向法院提交了其事发前的营运流水截屏,根据这些截屏核算,其每月营运收入有15000元以上。

  开庭当天,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要求王某出示手机原始载体,交由法院核对平台营运情况,于是出现了开头那一幕。庭审中,王某多次向法院承诺截屏的真实性,但被告始终持有异议,法院遂要求王某庭后提交手机原始载体。

  次日,王某携带手机至法院。经法院当场核实,王某相关运营平台的每月营运收入仅有几千元,与起诉时提交的营运流水截屏大相径庭。王某最终承认其原先提交的截屏均非本人所有,而是截取了他人比较高的流水来“冒充”。

  经法院释法说理,王某认识到了错误,诚心悔过。针对他提供虚假证据和虚假陈述的行为,鄞州法院依法对其罚款3000元。王某在收到罚款决定书当天就交纳了罚款,被告也向法院表示感谢。


浙江法治报 平安 00007 提供虚假营运流水?司机被罚 2024-09-29 27113941 2 2024年09月29日 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