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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潇潇,我关关于通知你退款的通知已公告送达,你未在规定期限三个月内前来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现再次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你应到义乌海关(浙江省义乌市诚信大道266号义乌港商务楼B座2楼237室)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逾期,视同放弃资金上缴国库。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乌海关 2024年10月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乌海关公告
我关关于通知退还知识产权案件保证金的通知(义乌市科联商品采购有限公司侵犯“OCB”商标权卷烟纸案,票据号:1835022)已公告送达,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三个月内前来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现再次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应到义乌海关(浙江省义乌市诚信大道266号义乌港商务楼B座2楼237室)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逾期,视同放弃资金上缴国库。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乌海关 2024年10月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乌海关公告
根据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签订的不良资产转让合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4年10月9日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刘经理 联系电话:0571-85086026
住所地:杭州市建国北路639号(恒丰银行杭州分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系人:赖方庆、陈思源
联系电话:0571-85778282、0571-85779236
住所地:杭州市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B座11/12楼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4年7月20日的贷款本金及欠息,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的欠息等其他费用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公告清单如下(时点:债权转让基准日2024年7月20日,单位:人民币元):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关于对永康市居美乐日用品厂等7户债权资产包处置的补充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于2024年9月23日在《浙江法治报》第3版刊登永康市居美乐日用品厂等7户债权资产包处置的相关信息,现补充说明处置标的浙江奥尼斯特化纤有限公司债权添加个人保证人金建凤,金华市嘉柏电子有限公司抵押物房产面积合计1323.12平米,且对借款本息提供全额抵押担保,永康市居美乐日用品厂债权添加个人保证人朱天晓、朱芳芳。该资产包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相应条件,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资产的主体。
资产包中每户债权的详细情况请具体参见我公司对外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
公告有效期:5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5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公开竞价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浙江省分公司联系。
联 系 人:陈思源
联系电话:0571-85775903
电子邮件:chensiyuan@cinda.com.cn;
分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11、12层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71-85774695 胡波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hubo@cinda.com.cn
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