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黄律师!”
赔偿款已全部收到
“谢谢黄律师!”
赔偿款已全部收到
本报记者 俞可薇 通讯员 王奕丹
本报讯 “谢谢黄律师!也谢谢你们!要不然,这钱不知道啥时候有着落啊!”日前,市民黄师傅将一面写着“依法为民解难事,法律援助暖人心”的锦旗送到了宁波市鄞州区法律援助中心。
去年12月,曹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被一辆违法停放的机动车阻挡视线,结果撞倒了正在过马路的黄师傅的儿子、13岁的黄某,导致其胫腓骨下端骨折,后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高昂的医药费、护理费,给黄师傅家带来沉重负担,黄师傅几乎借遍了亲朋好友。为了尽早还上借款,黄师傅与曹某、机动车司机储某沟通,希望能早日拿到赔偿款,却被几番推脱。
正逢鄞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各大医院开展法律援助宣传,黄师傅得知消息来到鄞州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窗口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开通了“绿色通道”,并在当天指派了浙江世瀚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志华。很快,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后,黄律师向鄞州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在法院的组织下,黄师傅、曹某、储某、保险公司和黄律师均到场参加调解。调解初期,各方因赔偿标准及赔偿金额各执己见,各有诉求,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黄律师一方面向法官解释对方提出的赔偿标准的不合理性以及本案黄某的具体情况,另一方面为黄师傅分析案情,告知选择和解可以节约时间成本、减少可能存在的执行风险。
最终,在法官的调解和黄律师的努力下,几方达成和解协议。曹某与储某当场履行,保险公司则承诺会在1个月内结清款项。之后,在黄律师的回访中,黄师傅表示已收到共计347611.85元的全部赔偿款。
据悉,今年以来,鄞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已接待来电来访咨询12667件次,群众满意率达99%;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47件,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约118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