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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后再见到孩子,母亲激动落泪

法院善意执行化解5岁孩子抚养困境

  通讯员 何云芳

  嘉兴政法融媒体中心 徐旦

  “谢谢法官。”近日,申请人沈某抱着5岁的儿子小亮(化名),流着泪对法官说。站在一旁的孩子父亲李某、爷爷奶奶也泪眼婆娑。

  日前,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顺利化解了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

  沈某和李某曾是夫妻。2021年,两人因感情不和离婚,当时婚生子小亮的抚养权归母亲沈某所有,后双方又对具体探望时间、方式等达成协议。

  孩子渐渐长大,李某对孩子的思念也越来越深。今年年初,在未告知沈某的情况下,李某突然将小亮带回外地老家,交给孩子的爷爷奶奶抚养,且拒绝与沈某沟通。

  孩子被“藏”了起来,沈某非常焦虑和紧张。因李某拒绝归还孩子,无奈的她以抚养权为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婚姻家庭中的抚养纠纷不同于财产执行,如果简单地通过强制手段执行,会对孩子的心理造成伤害,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执行法官程晶晶说。她认真分析研判案件,认为应该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做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

  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沈某,得知李某之前也曾将孩子带走一个月,后来她多次沟通,终于将孩子“要”了回来,但这次李某却直接将孩子带回外地老家,自己已经半年没见到孩子了。

  随后执行法官又联系上李某。李某坦言自己已在老家安顿,孩子也进入当地幼儿园学习生活半年,认为孩子跟着自己才更有利。

  经过与双方沟通,执行法官发现当事人对彼此都不信任,“还是得去一趟当地,有什么问题大家摊开来解决”。

  不久前,执行法官带着沈某驱车赶到李某的老家东阳市。由于双方一见面就剑拔弩张,执行法官决定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做当事人工作。在与李某沟通时,执行法官对其爱护儿子的心情表示理解,但又对其抢夺、藏匿孩子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与教育,并向其详细阐明有关监护权的法律规定。面对沈某,执行法官则告诫她切勿激化矛盾,“你们俩都爱孩子,却做着伤害孩子的事情,小亮看见自己的爸爸妈妈大打出手,会怎么想?”

  一番耐心劝导,双方态度逐渐缓和,同意坐下来慢慢说。趁热打铁,执行法官劝解双方都是小亮最亲的人,如果总是争吵,很伤孩子的心,“孩子正处于身心发育的关键时期,更需要一个有爱的成长环境”。她还告知李某,可以通过定期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参与到孩子的成长中去。

  针对双方互不信任的矛盾焦点,执行法官一锤定音,“既然你们信任法院,那下次行使探望权时,由法院监督,确保李某能得到探望,并及时将孩子送回沈某身边。”得到执行法官的承诺,双方都表示愿意作出让步,按照原先的探望方式执行,共同呵护孩子成长。

  调解结束,孩子也到了放学时间。见到母亲,小亮主动伸手拥抱,母子俩笑容灿烂。在与爷爷奶奶、父亲合影后,小亮踏上了回“嘉”之路。


浙江法治报 新闻 00002 半年后再见到孩子,母亲激动落泪 2024-10-11 27130411 2 2024年10月1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