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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签署的浙江Y11243009-1号《债权转让合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等相关附属权益)依法转让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或法律文书确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74-81855575、0571-87836732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4年10月14日
注:1、清单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4年7月15日的贷款本金、欠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借款人、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继续计算。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宁波翔石胤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召开合伙人会议的通知
各位合伙人/基金份额持有人:
鉴于宁波翔石胤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基金”或“本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暨基金管理人翔石(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8月20日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注销了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于2022年5月22日被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目前已无法履行其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暨基金管理人之义务且处于持续失能状态。此外,本合伙企业亦于2022年4月22日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宁波翔石胤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有关规定,现实缴出资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有限合伙人(“召集人”)提议召开合伙人会议(“本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合伙人会议的召集人:实缴出资额占注册出资额71.3%的合伙人。召集人委托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召集人代理人”)全权负责处理本次会议召开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联系合伙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发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或登报公告、召开和主持会议、统计表决情况、发布决议公告等。
2、会议召开通知: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以电子邮件、微信通知和/或报纸公告等方式向全体合伙人送达,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将于会议召开前十个工作日进行通知。
3、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6日,北京时间早上9点-11点
4、会议召开方式:视频方式(腾讯会议),会议号451-123-522或扫码入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有如下三个议案,详见附件一:议案一《关于确认翔石(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当然退伙有关事项的议案》;议案二《关于基金及合伙企业清算有关事项的议案》;议案三《关于本次会议召开相关费用支出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出席对象
本次会议召开时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在册的本合伙企业合伙人均有权参加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签署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合伙人出席会议时,需出示身份证件;如为代理人的,需出示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身份证件及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投票方式
1、本次会议投票采用公证处提供的系统进行在线记名投票,根据会议流程,在会议系统议案投票页面点击选择“同意”、“不同意”、“弃权”,并在签署环节进行签名。合伙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合伙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2、视频会议结束后,请各位合伙人签署纸质版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并寄至如下地点: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A座15楼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金莲律师(收),电话:15067169547。
五、决议的生效及披露
本次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由召集人代理人发布公告或通知全体合伙人、基金托管人和其他当事人。
六、本次会议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召集人:实缴出资额占注册出资额71.3%的合伙人
2、召集人代理人: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金莲 联系电话:15067169547
3、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
4、公证机关:湖北省武汉市尚信公证处 联系人:陈丹妮 联系电话:18513591121
七、其他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有关公告可通过《浙江法治报》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召集人代理人进行咨询。2、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请在会议召开前5日内将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寄至召集人代理人处。
附件一:议案一《关于确认翔石(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当然退伙有关事项的议案》;议案二《关于基金及合伙企业清算有关事项的议案》;议案三《关于本次会议召开相关费用支出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查阅地址: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HpFqSgNthoFkHzCSZ5mm4Q 提取码: w4ah
宁波翔石胤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召集人
2024年10月14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对舟山鸣远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舟山鸣远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9月20日,该户债权本息总额为3221.13万元,其中本金为2450万元,另有垫付费用23.33万元随债权一并转让,上述债权本金、利罚息等数据为我公司内部数据,可能与实际金额存在误差,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或管理人确认的金额为准。截至基准日2024年9月20日前,该户债权资产已回收的权利、权益和利益不转让买受人。债务人位于舟山市,该户债权由虞晨波、应朝霞提供保证担保,由舟山市普陀嵩佳建材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舟山市沈家门街道东海西路2115号普陀鑫材国际广场201室、202室的商业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建筑面积合计3,282.6平方米,由舟山嘉文房地产有限公司所持有舟山鑫辰置业有限公司的2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欲了解该债权详细信息请登陆长城公司网站查询(http://www.gwamcc.com)或与我分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处置方式:对外公开转让。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担保)企业管理层、原债务人(担保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担保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特别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长城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信息请联系我司获取详细档案资料自行尽调,以资产现状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571-87215828
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067795
联系地址:杭州市邮电路23号长城资产大楼5楼
邮政编码:310006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顾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383722 2024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