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举措护“未”成长
多举措护“未”成长
通讯员 鹿轩
本报讯 “感谢检察官,今天领到补助金了。”近日,温州的温老伯带着变更监护权的判决书来到银行网点,为孙子小乐(化名)领取了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助金。
小乐今年8岁,系言语残疾儿童,父亲已去世,母亲彭某在其出生后不久便离家出走失联多年,小乐一直由爷爷奶奶照顾。今年3月,温州市鹿城区民政局发现温老伯夫妇是低保户,其孙子小乐还未办理困境儿童相关救助,遂协助温老伯撰写相关申请材料。
当温老伯来到银行领取补助金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他不是小乐的法定监护人,无法提取小乐的相关补助金。温老伯向鹿城区人民法院藤桥法庭求助。法庭了解有关情况后,商请鹿城区检察院介入。
受理该案后,检察官第一时间开展走访调查,小乐生母彭某表示自身经济困难,明确表示拒绝抚养和监护小乐。检察官认为,可以通过申请变更监护人的法律途径,帮助解决小乐享受救助政策障碍问题。为此,检察官前往温老伯所在村庄,向村委会了解情况并调取证明,协助温老伯撰写申请书。
日前,藤桥法庭经开庭审理,依法裁定撤销小乐生母彭某的监护人资格,并变更温老伯为小乐的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