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监督解“薪”愁
执行监督解“薪”愁
通讯员 吴佳窈 陈梦笳
本报讯 近日,收到19万余元执行款的周某激动地向衢州市衢江区检察院检察官道谢。
此前,工程承包商俞某多次将工程交给小包工头周某施工,后周某召集二十余名民工共同施工。因俞某不付工资,周某将其诉至法院。胜诉后,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俞某暂无财产执行未果。
今年3月,俞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公安机关移送衢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周某向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经承办检察官详细讯问,俞某供述其作为原告起诉某建设公司的合同纠纷在其他法院胜诉且即将进入执行阶段。经深入调查核实,检察官确认了对方公司将支付俞某35万余元工程款。据此,检察院立即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
法院采纳了检察建议。之后,周某收到了法院汇入的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