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治报 数字报纸


00006版:评论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对宁波卓越圣龙工业技术有限公司债权公开竞价转让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对宁波卓越圣龙工业技术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公开竞价转让,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债权总金额为人民币90,986,167.60元,其中债权本金为人民币69,998,000.00元,利罚息为20,988,167.60元。上述债权本金、利罚息等数据为我公司内部数据,可能与实际金额存在误差,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或管理人确认的金额为准。

  债务人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该债权由宁波卓越圣龙工业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团桥村的厂房及其土地使用权抵押,建筑面积20,338.9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8,663.80平方米(43亩)。由银亿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本金9,000万元。

  截至基准日2024年3月31日前,该户债权已回收的权利、权益和利益归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所有,不转让买受人。

  处置方式:通过阿里资产处置平台进行公开竞价转让。

  该债权具体情况及竞价规则、竞价参与方式、日程安排请投资者登录阿里资产处置平台(https://zc-paimai.taobao.com)或与我分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竞买人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担保)企业管理层、原债务人(担保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担保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公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日起至竞价结束止。

  保留价:有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竞价日期为2024年11月21日10时至2024年11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起拍价8,900万元,保证金89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或其整数倍。

  本公告发布有效期限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活动的举报。

  特别提示:若处置公告内容与竞价转让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竞价转让公告内容为准。以上信息仅供参考,长城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信息请联系我司获取详细档案资料自行尽调,以资产现状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联系人:黄经理  联系电话:0574-87488057

  联系人:蒋经理  联系电话:0571-87067795

  联系地址:杭州市邮电路23号长城资产大楼8楼

  邮政编码:310006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顾经理

  联系电话:0571-87383722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4年11月14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对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9户企业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9户企业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转让基准日2024年11月10日,该资产包债权总额为424,494,378.74元,其中本金为306,365,881.97元,利罚息为118,128,496.77元。上述债权本金、利罚息等数据为我公司内部数据,可能与实际金额存在误差,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或管理人确认的金额为准。

  截至基准日2024年11月10日,该9户债权已回收的权利、权益和利益归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所有,不转让买受人。资产包中每户债权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录长城公司对外网站查询(http://www.gwamcc.com)或与我分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交易方式:以单户或组包方式对外公开转让。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担保)企业管理层、原债务人(担保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担保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特别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长城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信息请联系我司获取详细档案资料自行尽调,以资产现状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571-87215828

  联系人:蒋女士联系电话:0571-87067795

  联系地址:杭州市邮电路23号长城资产大楼5楼

  邮政编码:310006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顾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383722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4年11月14日

  (以上债权均暂计算至2024年11月1日止)

  2、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3、处置方式:组包或单户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处置方式。

  4、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5、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11月14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

  如需了解资产包内每户债权详细情况,请登陆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外网站查询网址www.zsamc.com,微信公众号浙商资产-资产招商查询,或与公司业务联系人接洽。

  6、特别提示及声明: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债权及其处置方式、处置方案进行调整。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温州新南亚大酒店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温州新南亚大酒店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拟以公开竞价或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现予以公告。 1、债权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7、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童经理  联系电话:18167389553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复兴路398号山南印2号楼C区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0571-89773833(公司纪律检查室)  联系人:卢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4日

  无主财物公告

  兹有宁波海警局象山工作站于2024年8月7日位象山县西周镇沿岸辖区发现一艘船头写有“顺利”字样的货轮,货轮上装载18个集装箱(箱号为YMLU5255547、NYKU7106667、ZCSU5943952、NYKU7106853、YMLU5237107、EGHU5000428、EMCU5284062、ELSU5706924、YMLU5252312、EMCU5282603、NYKU7136490、TCLU1232328、EMCU5271321、MORU1149784、EGHU5009688、EGHU5007660、ELSU5705800、EMCU5267907),集装箱内装载鸡爪、牛肚等冻品,目前无法联系该艘船舶及船上货物的实际所有人。

  请相关权利人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到宁波市象山县石浦镇凤栖路150号宁波海警局象山工作站认领并接受调查、主张权利、提供有关证明文件。逾期未认领的,我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届满六个月,将上述在押物品作无主财物认定,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联系人:王警官   联系电话:13003759110

  宁波海警局象山工作站  2024年11月14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对舟山鸣远贸易有限公司债权公开竞价转让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对舟山鸣远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公开竞价转让,截至2024年9月20日,该资产包债权总金额为人民币32,211,296.13元,其中债权本金为人民币24,500,000.00元,利罚息为7,477,996.13元,垫付费用 233,300.00元。上述债权本金、利罚息等数据为我公司内部数据,可能与实际金额存在误差,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或管理人确认的金额为准。

  债务人位于舟山市,该户债权由虞晨波、应朝霞提供保证担保,由舟山市普陀嵩佳建材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舟山市沈家门街道东海西路2115号普陀鑫材国际广场201室、202室的商业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建筑面积合计3,282.6平方米,由舟山嘉文房地产有限公司所持有舟山鑫辰置业有限公司的2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截至基准日2024年9月20日前,该户债权已回收的权利、权益和利益归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所有,不转让买受人。

  处置方式:通过京东资产交易平台进行公开竞价转让。

  该债权具体情况及竞价规则、竞价参与方式、日程安排请投资者登录京东资产交易平台(https://zcpm.jd.com)或与我分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竞买人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担保)企业管理层、原债务人(担保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担保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公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日起至竞价结束止。

  保留价:有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竞价日期为2024年11月20日10时至2024年11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起拍价1300万元,保证金13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或其整数倍。

  本公告发布有效期限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活动的举报。

  特别提示:若处置公告内容与竞价转让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竞价转让公告内容为准。以上信息仅供参考,长城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信息请联系我司获取详细档案资料自行尽调,以资产现状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联系人:彭经理  联系电话:0571-87215828

  联系人:蒋经理  联系电话:0571-87067795

  联系地址:杭州市邮电路23号长城资产大楼5楼  邮政编码:310006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顾经理  联系电话:0571-87383722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4年11月14日


浙江法治报 评论 00006 2024-11-14 浙江法治报2024-11-1400014;浙江法治报2024-11-1400015;浙江法治报2024-11-1400010;浙江法治报2024-11-1400011;浙江法治报2024-11-1400019;浙江法治报2024-11-1400018;浙江法治报2024-11-1400016;浙江法治报2024-11-1400017;浙江法治报2024-11-1400020;浙江法治报2024-11-1400009;浙江法治报2024-11-1400008;浙江法治报2024-11-1400012;浙江法治报2024-11-1400013 2 2024年11月1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