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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失公告

  浙江省衢州智造新城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15日裁定受理衢州洛奇狮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于同日指定浙江厚仁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未能接管衢州洛奇狮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印章、证照等经营管理资料,现公告声明如下:

  衢州洛奇狮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公章、法人印鉴章、财务专用章、发票章、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营管理资料全部作废。如有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使用、冒用等,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特此公告。

  衢州洛奇狮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1月15日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杭州沣盛实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杭州沣盛实业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丽水市博业铝制品有限公司债权(包括主债权、担保债权以及相关权利权益)转让给杭州沣盛实业有限公司,截止处置基准日2024年8月31日,丽水市博业铝制品有限公司债权总额为1348.24万元(具体详细信息见附表)。该户债权依法通过淘宝竞价方式转让给杭州沣盛实业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杭州沣盛实业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杭州沣盛实业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2024年11月15日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根据浩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10月30日作出(2024)浙0702民诉前调13005号通知书,已对浩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工作诉前纠纷多元化解进行了登记,并确定浙江婺源律师事务所为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现向全体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请全体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具体事项如下:

  一、债权申报期限及内容 各债权人应在2024年12月30日前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并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债权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债权申报登记表及计算明细;(二)债权申报人送达地址确认书;(三)申报人为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合法证明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人为个人的,提供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申报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四)申报债权的证据(如:各类合同书、协议、发货清单、收货确认单、对账单、收款或付款凭证等债权原始材料及票据、划账单等原始履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等书面材料); (五)承诺书和确认函。 三、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现场提交申报材料或者邮寄申报材料。债权申报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585号,邮政编码:321000,联系人:马律师13566765173。 四、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具体召开方式等由临时管理人另行通知。特此通知!

  浩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4年11月15日

  浩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浙江法治报》第6版刊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对浙江普林派特涂镀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现将处置公告更正如下:

  债务人位于杭州市,该户债权由舟基(集团)有限公司、黄善年、吕敏、陶诗颖提供保证担保。

  其余内容以原公告为准。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4年11月15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对浙江普林派特涂镀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的更正公告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24日裁定受理湖州中晨路桥建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于同日指定浙江泽大(湖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未能接管湖州中晨路桥建筑有限公司印章、证照等经营管理资料,现公告声明如下:

  湖州中晨路桥建筑有限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印鉴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营管理资料全部作废。如有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使用、冒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湖州中晨路桥建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1月15日

  遗失公告

  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方式及途径。社会各界可登陆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j.jinhua.gov.cn/”,“通知公告”栏,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并可联系建设单位查询纸质版报告。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宝贵意见。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按上述网络链接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填写好的表格按如下方式邮寄或邮件至建设单位。单位名称:浙江金华甬金衢上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东孝街道海源名品大厦A座。邮编:321000。联系人:叶先生。传真:0579-89112636。邮箱:702156571@qq.com。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城区段)输电线路迁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因律所发展需要,浙江杭明律师事务所与浙江剑竹律师事务所双方共同决定,由浙江杭明律师事务所吸收合并浙江剑竹律师事务所,浙江剑竹律师事务所更名为浙江杭明(诸暨)律师事务所,并依法申报司法行政机关。合并完成后,浙江剑竹律师事务所注销。原“浙江剑竹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被合并方浙江剑竹律师事务所的债权债务均由合并后存续的浙江杭明(诸暨)律师事务所承继。特此公告。 浙江杭明律师事务所  2024年11月15日

  浙江杭明律师事务所吸收合并浙江剑竹律师事务所的公告

  长兴县丁新法律服务所徐云芳遗失职业证号:31105152100011,发证日期:2018年10月18日,声明作废。 徐云芳 2024年11月15日

  遗失公告

  遗失公告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21日裁定受理湖州中图文化用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24年10月22日指定浙江泽大(湖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未能接管湖州中图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印章、证照等经营管理资料,现公告声明如下:

  湖州中图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印鉴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营管理资料全部作废。如有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使用、冒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湖州中图文化用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1月15日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21日裁定受理湖州绿新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24年10月22日指定浙江泽大(湖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未能接管湖州绿新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印章、证照等经营管理资料,现公告声明如下:

  湖州绿新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印鉴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营管理资料全部作废。如有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使用、冒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湖州绿新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1月15日

  遗失公告


浙江法治报 评论 00003 2024-11-15 浙江法治报2024-11-1500012;浙江法治报2024-11-1500014;浙江法治报2024-11-1500029;浙江法治报2024-11-1500027;浙江法治报2024-11-1500028;浙江法治报2024-11-1500024;浙江法治报2024-11-1500023;浙江法治报2024-11-1500026;浙江法治报2024-11-1500025;浙江法治报2024-11-1500022;浙江法治报2024-11-1500021;浙江法治报2024-11-1500016;浙江法治报2024-11-1500013;浙江法治报2024-11-1500020;浙江法治报2024-11-1500019;浙江法治报2024-11-1500010;浙江法治报2024-11-1500009;浙江法治报2024-11-1500011;浙江法治报2024-11-1500015;浙江法治报2024-11-1500018;浙江法治报2024-11-1500017 2 2024年11月1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