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好“幸福河湖”
守护好“幸福河湖”
通讯员 徐莹莹 刘丹丹
本报讯 位于瓯江支流的青田县四都港溪旁,成片青苗整齐排列在田间。“青苗长出有两三公分了,复绿工作开展顺利。”近日,青田县检察院检察官就倾倒固废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回访。
难以想象,这片绿意盎然的土地,一年前竟堆满了“黄泥巴”。2023年12月,频繁进出的大卡车引起了附近村民的注意。这些卡车时不时拉来一车车“黄泥巴”,没几天溪边就堆起了小山包,村民看着十分着急。
2024年2月,接到线索举报后,青田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的检察官迅速启动初步调查,发现现场固废无序堆放,倾倒点位有4处,部分填埋位置比较深。
四都港是瓯江下游的重要支流,在水土保持、农业种植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是当地村民的“幸福河湖”。“部分固废距离四都港仅1米,必须尽快查明案涉固废来源,消除隐患。”同月,青田县检察院正式立案开展调查。
通过邀请环保领域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走访相关部门等方式,检察院查明,这些固废是砂石料企业废水处理工序的“压滤污泥”,其性质为一般工业固废,应在当地完成综合利用并开展复耕作业。走访调查中,检察官还发现多个瓯江干流沿岸存在固废倾倒现象,且部分点位涉及温州永嘉等地跨域违规倾倒。
2024年7月,青田县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制发磋商函,督促其切实履行职责,迅速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固废,并在全县范围内针对违规倾倒各类固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如何举一反三,从源头规范固废处置?青田县检察院就监管责任主体、污染防治等问题邀请多部门联合召开圆桌会议,助力全县固废处置工作源头严溯、过程严管、末端严打。
会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落实,督促属地镇政府及时开展固废综合利用工作,并同步完成种植铺设和播种作业。同时,重点围绕瓯江流域周边的固废倾倒情况进行排查,开展联合专项整治,共处理固体废物事项20起,立案查处5件,处置固废量9000余吨。
青田县检察院还依托与永嘉县检察院建立的《关于构建瓯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将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线索及时推送,有效形成固废防治闭环,实现瓯江流域一体同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