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重整+重整”,助力新能源企业破茧重生
通讯员 朱利明 见习记者 张晓琼
本报讯 山势雄拔,云雾缭绕,伴随着强劲的山风,雪白的风机叶片徐徐转动……海拔1113.5米的天台县苍山,不仅让文人墨客留下了传世诗词,也为风力发电提供了绝佳的自然条件。
16年前,浙江上电天台山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台山风电公司”)就在苍山上安装了风电机组。这是天台第一批风电项目,凭借先发优势,曾有力促进了当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但近年来,公司因经营状况不佳,出现债务危机,不得不走入资不抵债的破产程序。
天台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执破融合”,应用“预重整+重整”模式,引入新投资人,帮助这家企业破茧重生。从法院受理破产重整申请到进入重整执行,仅用了1个多月。
今年3月,债权人向天台法院提交破产预重整申请。评估过程中,法官们发现如果通过简单快速变现债务人现有资产,实物资产将大幅贬值,电力业务许可资质等宝贵的无形资产也将流失,破产清算显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优解。综合考虑公司基本情况,天台法院作出对天台山风电公司进行预重整的决定,并指定由浙江一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阶段临时管理人。
很快,天台山风电公司就遭遇了预重整阶段的首个难题——生产资料供应紧张。为此,临时管理人在天台法院的指导下,对公司基本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和审计,迅速完成清产核资。但结果显示,公司资产总价值约为3053万元,按照清偿比例,预计14家申报债权人的清偿结果仅为15%,且由于缺少资金,企业无法采购相关设备,重新盈利。
如何助力企业顺利渡过难关?一方面,天台法院在预重整前后着手保障公司生产运营的必要费用,由法院执行局的执行专户留存金额向第三方运维公司支付员工工资、运维费用等;另一方面,天台法院启动了“府院协同”机制,法院、临时管理人与相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及时了解政策风向,并向台州市发改委提交了《天台山风电场项目改造升级申报方案》,成功申请到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
2024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推进风电设备更新和循环利用”是其中一项重点任务。“可以说,这一政策的到来让企业赢得了重整窗口期。”经办法官陈中云表示,有了政策支持,重整计划得以顺利推进。
在招募到重整投资人后,9月19日,天台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天台山风电公司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11月1日,临时管理人召开破产重整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3天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天台山风电公司正式进入重整执行阶段。
谈及企业发展,相关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信心满满。“我们已经着手准备进行风电厂项目的改造升级,将原来的老旧机组替换为容量更大、叶片更长、塔筒更高的风电机组。”该负责人说,通过设备更新、增容扩能,新机组的“捕风”能力将实现跨越式升级,单机容量预计将提高7倍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