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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说法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欧哈希化工有限公司等23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宁波欧哈希化工有限公司等23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债权本金:351,675,481.10元,利息及罚息等481,793,145.88元。债务人及担保人主要分布在宁波等地。

  特别提示: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次资产处置的交易对象须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如注册资本、资信证明、境内企业等条件。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包。

  本次公告有效期:20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20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我公司联系。

  联系人:倪经理   联系电话: 0574-81873332

  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1800号国华金融中心26-28层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公司稽核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574-81873327。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债权情况以实际为准。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5日

  标的债权清单   暂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金额、担保情况等仅供参考。具体以生效的法律文书、相关合同等确定的金额为准。部分债务人、担保人已经进入破产程序,具体债权金额以管理人确认的金额为准。


浙江法治报 说法 00004 2024-12-25 浙江法治报2024-12-2500011;浙江法治报2024-12-2500009;浙江法治报2024-12-2500010;浙江法治报2024-12-2500012 2 2024年12月2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