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持股逃避执行
带着情妇逍遥挥霍
常山一男子被判拒执罪重婚罪
本报记者 汪基建 通讯员 郭晓
本报讯 官司打赢了,可是钱拿不回来,常山县的徐先生碰上了这样的懊恼事,“更可气的是,我的日子过得紧巴巴,被执行人李某的日子却过得挺潇洒”。不过,近日,在法院的判决下,李某的潇洒日子也算是到头了。
李某在常山还有些小名气,人称“收废王”。他是从收购废品起家的,自2000年开始,征土地、建厂房先后办起了7家企业,个人资产达到数千万元。在经营过程中,李某对外大肆举债,结果却未能到期还债,被债主们陆续起诉至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截至2017年,李某作为被执行人的民事执行案件累计达到18件,未履行的生效裁判债务共计4000余万元。像徐先生一样,还有多名债主也迟迟拿不到钱。
背负了4000余万元债务后,李某名下的某电子公司变成了雷某的企业,而这个雷某正是李某的情妇。据悉,两人在2017年初相识后建立了两性关系。2018年8月,雷某为李某生下第一个小孩,而当时李、雷双方均有配偶。
2020年,李某一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一边带着情妇逍遥自在的行为,引起了很多债权人的不满,严重破坏了常山的执行环境。公安、检察、法院三家协同发力,对李某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予以打击。
经查,李某为逃避执行,利用他人名义投资300万元入股常山某公司,占股30%。期间每年股权分红及工资,数额近百万元。李某不仅未将持股等事宜向法院报告,还将分红、工资等收入借亲戚名义转入自己腰包,供其挥霍。经评估,李某持有的30%股份,市场价为1416.59万元。
李某案发后,雷某担心自己因为参与犯罪而被追责。李、雷二人便商定通过让雷某怀孕的方式逃避处罚。于是,雷某在2021年和2022年连续怀孕产子,生下2个小孩。
常山县检察院以李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重婚罪,雷某涉嫌重婚罪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以李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5万元;以雷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4个月。
李某等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衢州中院。近日,经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