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护新质生产力发展
长三角金融司法协作再深入
本报记者 高敏 见习记者 蓝昕宇
通讯员 钟法
本报讯 12月23日-24日,第三届长三角金融司法论坛在杭州举行,来自沪苏浙皖各界近百位专家、学者齐聚一堂,探讨“新质生产力视域下的金融司法保障”。
论坛现场,上海金融法院、南京中院、杭州中院、合肥中院、苏州中院联合发布了《长三角金融审判典型案例(2023-2024)》及《以高质量金融司法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倡议》(以下简称《倡议》)。
据了解,2021年11月,沪、苏、浙、皖四地五家法院曾共同签署《长三角区域金融司法合作协议》,围绕金融司法协作、新类型案件研商、专业法官培训交流等开展全方位合作。三年来,四地金融司法协作不断深化,在共同打造金融司法工作示范标准的过程中积累了丰硕的实践经验。
长三角区域是我国经济最为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是因地制宜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这里聚集着不少世界级的大型产业园区和领军企业,这也对金融司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对此,《倡议》指出,长三角五地的法院依法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保护合法的风险分担机制,准确认定新型融资途径法律效力,保障新型融资方式发展;依法支持金融机构开展融资租赁、保理等业务,鼓励金融机构为科创企业提供更加灵活的融资服务,推动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配置;依法支持传统制造业融资升级,推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同时加大对新兴产业的金融司法保护,促进新技术、新业态成果转化。
金融纠纷的妥善解决,同样至关重要。论坛上,各地法院纷纷“建言献策”。
据了解,杭州法院通过创新金融领域的市场化解纷,独创“浙江解纷码”,实现金融纠纷和专业资源的精准匹配;依托银行业协会、保险协会、银保调委等,设立金融共享法庭23个,形成线上线下高效协同的金融纠纷就地化解机制;深化“示范判决+集中调解”的类案解纷模式,实现金融群体性诉讼“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这些探索,为长三角金融司法实践提供了参考样本。
此次论坛,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纵深推进过程中、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背景下召开的金融司法论坛,旨在进一步推动完善区域金融司法合作机制、拓宽合作领域、强化合作成效,为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