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规范销售
助力规范销售
通讯员 陈英
本报讯 “有‘蓝帽子’标识的功能饮料属于保健食品,超市里常常和普通饮料混放销售,容易误导消费者。”不久前,舟山市普陀区检察院收到了一条“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的线索。
检察院立即展开食品安全检察公益诉讼“冬季行动”,对辖区内的超市、便利店进行排查。经调查,有的超市未设置保健食品销售专区,少量设置专区的也混合销售。除功能饮料外,有“蓝帽子”标识的酒类、蛋白粉销售区也存在同样问题。
保健食品有明确适宜和不适宜人群,混放销售容易让消费者误以为是普通食品。为保障食品安全,普陀区检察院与相关部门进行磋商座谈,提出加强日常管理,逐步规范辖区内超市、便利店保健食品销售的建议。会后,相关部门立即对食品经营场所(包括超市、便利店、生鲜门店等)进行排查整治,要求这些场所在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悬挂“消费提示”,截至目前共分发“消费提示”200余份。
下一步,普陀区检察院将持续跟踪建议效果,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