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年龄只是口头问问,费用不够还能分期付款
部分文身店违规服务未成年人
见习记者 蓝昕宇 通讯员 临法
觉得文身“很酷、有个性”,13岁的女孩小丽(化名)就在手臂和大腿上进行大面积文身。不知情的父母发现后,赶紧带女儿去医院清洗,面诊后评估费用约3万元。“我和店家说了我只有13岁,但店家说没关系,还拿出一沓文身图案让我选。”小丽说。随后,女孩的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将文身店告上法院。
这是近期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办理的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法院调解后认为,店家具有重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小丽的父母未尽到监护责任,可以适当减轻店家的责任。最终,店家赔偿18000元。
“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这是新修订的《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增的规定,并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不过近日记者走访杭州市内多家文身店发现,仍有部分店铺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部分店铺宽松式查身份证
近日,在杭州一家名为“某月文身”的店铺内,记者看到店主古某正在给一个男孩文身。男孩看上去年纪不大,在他前方墙上,醒目贴着“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的字样。
男孩自称王凯。他告诉记者,这次文身加上麻醉费用,共花费约1200元。“这个费用超出我的预算了。”王凯说,自己和店家约定,“先预付定金,余下的钱分期付款”。
在和记者的进一步聊天中,男孩出示了身份证。记者看到,男孩出生于2007年9月,距离18岁还差8个月。当记者向古某询问是否对顾客的年龄进行核查时,她回答道,“我以为满18岁(虚岁)就好了,我们当地都是按虚岁算的。”
走访中,记者巧遇另一个打算文身的男孩。男孩说,自己今年17岁,想要文“玫瑰花”图案。记者跟随他接连走了三家文身店,除一家店在查验其身份证后对其劝离外,其余两家店都只是口头询问其年龄。得知男孩“刚到18岁”,两家店就开始介绍图案、价格。当男孩表示一下子拿不出文身的钱时,两家店都说可以支付定金,后续补上文身费用即可。
经了解,对于“某月文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进行立案调查。其余两家店铺,相关部门也已介入调查。
未成年人文身对未来影响不小
记者了解到,部分未成年人热衷文身,原因多样,有的把文身视作“很酷”的行为,有的只是因为朋友的“教唆”脑子一热就去文身,有的则是看到短视频上的宣传而心动。
从业文身行业20余年的章先生告诉记者,如今不少短视频平台经常可以刷到“大花臂”“满背花字”等文身视频,这对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来说具有一定诱惑力,更有甚者,一些短视频还打上了“文身美女”“文身帅哥”“可以考公的文身”等字样,误导未成年人。
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明确规定,“如果作品内容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应当以显著方式作出提示。”然而记者发现,不少文身视频并未标上“未满18周岁不得文身”的字样。
文身对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影响不容小觑。除了洗文身会留下“永远的疤痕”外,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军人、公安民警不得文身。“如果未成年人因一时冲动而文身,会对其未来的职业选择造成不利影响。”章先生说。
临安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张梅也告诉记者,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文身已明显超出未成年人的理解和理性判断范围,而且文身容易在群体中造成模仿效应,有悖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应禁止未成年人文身。
在浙江省委党校社会学文化学教研部主任林晓珊教授看来,目前部分文身店宽松式查身份证,允许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未成年人选择分期付款,“可能会导致未成年人因无力按时还款而积累债务,从而走上非法赚钱的道路”。
多管齐下杜绝禁而不止
“《条例》更加注重实操性,执法依据更为明确,将更有力保护未成年人。”张梅说,《条例》新增了“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和相关举报电话”等内容,并规定医疗卫生机构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若未在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则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被处以三个月以下的停业整顿。
作为小丽案件的主审法官,张梅说,案件审理过程中,他们发现部分文身店门口时常聚集一些未成年人。为此,该案结案后,法院近日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司法建议书,从开展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三方面提出针对性建议。
1月2日,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管部门邀请临安法院,对辖区内多家文身店展开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同时进行普法宣传。当日共检查经营主体31家,行政立案1起,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签订《承诺书》4份。
临安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万健滨介绍,下一步,法院将依托法治副校长这一重要普法队伍,持续开展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共同营造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