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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州璟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杭州足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湖州璟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杭州足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湖州璟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将公告清单所列对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杭州足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州璟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杭州足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杭州足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杭州足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清偿义务或法院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特此公告。

  湖州璟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足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4日

  公告清单如下(时点:债权转让基准日2023年10月31日,单位:人民币万元):

  湖州璟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系人:阮女士

  住所地:杭州市上城区海运大厦A座26楼

  杭州足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13588103797

  住所地:杭州市萧山区建设一路东方世纪中心1405室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和担保金额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3年10月31日的贷款本金及2018年10月31日的欠息,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杭州足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致:宁波天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万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林茜、王正国

  2024年4月10日,APAC Investment II Limited与宁波威德湃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2024年8月5日,宁波威德湃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象山华贸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APAC Investment II Limited将其对下表所列债权的主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其担保合同项下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宁波威德湃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宁波威德湃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又依法将受让债权及其全部权利转让给象山华贸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现APAC Investment II Limited和宁波威德湃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特此公告通知各担保人及义务人:下表所列债权项下的全部权利/权益已转让给象山华贸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你方应自公告之日起向象山华贸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下表所列债权项下的全部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宁波威德湃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APAC Investment II Limited  2025年1月14日

  APAC Investment II Limited、宁波威德湃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象山华贸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催收通知

  注:1、列表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列表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列表仅列示截至2019年3月3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林睿、韩维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宁波威德湃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及其前手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方式及途径社会各界可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办公场所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版报告。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宝贵意见。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按上述网络链接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填写好的表格按如下方式邮寄或邮件至建设单位。单位名称:义乌铁路与综合枢纽建设管理指挥部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后宅街道站西支路1号邮编:322000联系人:吴先生传真:15088253450邮箱:15088253450@163.com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涉及500kV双江5461线/龙江5462线161#-162#段、110kV官孙1366上溪支线13#-15#段迁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转让方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受让方慈溪市中叶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经将持有的对浙江赛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良债权及其从权利对外转让,受让方是慈溪市中叶房地产有限公司。截至转让基准日2024年8月31日,上述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43000000.00元,利息、罚息、延期履约金为人民币1611448300.00元,合计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754448300.00元。债权担保方式为慈溪圣天龙置业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位于慈溪文化商务区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圣天龙大厦为债务提供抵押担保,陈维君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圣天龙大厦,土地使用权面积6188㎡,计容面积20812.23㎡,建筑面积合计为28789.45㎡(其中地下2层至地下1层其他用房建筑面积7977.22㎡;地上1层至4层商业用房建筑面积3850.08㎡;地上5层至21层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6962.15㎡)。地类用途为商务办公,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具体以法律文书所载为准。特此公告。

  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慈溪市中叶房地产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4日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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