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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平安

  某男婴,2025年1月6日出生,2025年1月6日被发现遗弃在义乌市北苑街道西城路第三中学对面平安驾校后面仓库外面。2025年1月15日义乌市公安局北苑派出所交我院代养。

  望上述孩子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义乌市儿童福利院认领,逾期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

  联系电话:0579-85435115。

  义乌市儿童福利院

  2025年1月20日

  寻亲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绍兴上虞创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绍兴上虞创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ZS2023SYCH-04),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绍兴上虞创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绍兴上虞创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绍兴上虞创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绍兴上虞创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858161614,朱先生

  绍兴上虞创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868151229,翁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绍兴上虞创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3年7月2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绍兴上虞创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原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宁波金融资产联系电话:0574-81873332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0日  基准日:2024年4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清单中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统称为担保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借款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4年4月3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温州众畴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金瓯”)与温州华龙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健康”)签订了《金融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和《委托处置合同》,约定将光大金瓯持有的温州众畴集团有限公司单户债权的收益权转让给华龙健康,并委托华龙健康处置,华龙健康采取分期付款的支付模式,在未结清之前债权及处置权仍为光大金瓯所有。现华龙健康未结清剩余转让价款,根据合同约定光大金瓯有权另行公开挂牌处置,现特发布此处置公告。

  债权转让基准日2020年1月14日,具体情况见下表:

  交易对象:在中国境内外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上述债权。

  特别提示及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资料为准,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有权对资产包内的债权及其处置方案进行调整。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

  公告有效期及受理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333755  15825400239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怀江路1号金融大厦6层光大金瓯

  邮政编码:325000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71-82396912  联系人:李先生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0日


浙江法治报 平安 00007 2025-01-20 浙江法治报2025-01-2000008;浙江法治报2025-01-2000006;浙江法治报2025-01-2000007;浙江法治报2025-01-2000015;浙江法治报2025-01-2000013;浙江法治报2025-01-2000014;浙江法治报2025-01-2000016;浙江法治报2025-01-2000009;浙江法治报2025-01-2000010;浙江法治报2025-01-2000012;浙江法治报2025-01-2000011;浙江法治报2025-01-2000019;浙江法治报2025-01-2000017;浙江法治报2025-01-2000018 2 2025年01月2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