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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立峰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各方,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高立峰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高立峰 2025年1月24日
附:公告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高立峰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高立峰 联系电话:13867523418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9817336449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相应基准日的贷款本金及欠息,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高立峰的欠息等其他费用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