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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案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签署的《不良资产转让协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含相关下属分、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向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发布如下公告:

  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资产清单(债权转让基准日:2024年7月31日)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4年7月3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的利息等其他费用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上列主债务人、担保人如有疑问,请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或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鼎泰路255号,和源路318号3-18层、48-49层

  联系人:沈伟达、季倾倾    电话:0574-55555990、0574-55555993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B座11-12层

  联系人:吴斐园、郑哲萌    电话:0571-85775675、0571-8577469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5年2月12日


浙江法治报 案卷 00007 2025-02-12 浙江法治报2025-02-1200016;浙江法治报2025-02-1200017;浙江法治报2025-02-1200019;浙江法治报2025-02-1200018 2 2025年02月12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