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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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除隐患
通讯员 刘纪明 张菲
本报讯 2月23日至24日,诸暨交警在城区查处低速电动四轮车辆(老年代步车)8辆,并对驾驶人开展教育宣传,签订安全承诺书,力争通过“教育+劝导+整治”等方式,严厉打击低速电动四轮车违法上路现象。
行动中,诸暨交警一律将上述车辆、驾驶人带至辖区各中队,对车辆登记建档,要求驾驶人签订安全承诺书并通知家属,不得再驾驶该类车辆上路。责令限时处置车辆,若再次上道路行驶,将扣留车辆并对其违法行为予以处理。自2月以来,诸暨交警在全市范围查处低速电动四轮车168辆。
交警提醒:四轮电动车缺乏统一的车辆生产安全标准和评判体系,车身质量轻、安全性能差,车内人员缺乏安全带保护,若遇突发状况,极易翻车伤人,往往后果较重。对于这种所谓不用上牌、不办驾证、不买保险、非法非标的“老年代步车”,要坚决远离。希望子女做好父母和家人思想工作,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切莫为了方便误了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