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外开放中续写法治新篇
宁波法院加快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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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3月16日,宁波国际商事法庭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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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学兵担任审判长并主审一起申请承认和执行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裁决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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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中院联合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贸促会签署《宁波对外经贸法律风险、贸易摩擦防控应对合作备忘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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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中院首期“国商看世界”涉外法律巡回沙龙在余姚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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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国际商事法庭联系中立评估调解员对案件进行评估 |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王琳熠
在宁波国际商事法庭成立两周年之际,3月13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宁波建设高能级开放强市的实施意见。
“这份实施意见有锚定目标方位的谋篇布局,有聚焦主责主业的法治担当,也有持续优化法律服务的有力举措。在加快建设全国一流现代化法院的进程中,涉外法治要谋得深,更要抓得实。”宁波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唐学兵表示。
如何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上续写新篇?宁波法院作了诸多思考,也从未停下探索的脚步。
在平等保护中夯实涉外法治根基
审结994件涉外及涉港澳台案件,涉及57个国家和地区,多起案件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获评全国全省典型……两年来,在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着力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的司法实践中,宁波两级法院交出了一份亮眼答卷。
“我们选择到宁波法院起诉!”2024年12月13日,一起涉港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由唐学兵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多项纠纷一揽子化解。原告香港某贸易公司依据协议有权选择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欧盟法院、宁波法院等法院起诉,庭审中,双方一致选择适用内地法律,且同意法院一并审理内地企业的反诉。这也是宁波地区首例域外商事主体适用“非对称管辖协议”、主动选择到宁波法院起诉的案件。
看似是个案,背后彰显的,是宁波法院高标准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服务营商环境最优市建设的阶段性成果。
“这是对宁波司法公信力的高度认可。”旁听庭审后,市人大代表、省律师协会监事叶明这样评价。
在另一起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件中,宁波国际商事法庭创造性解读国际公约未明确规定的内容并作出判决,同样受到《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咨询委员会的高度认可。
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两年间,宁波法院服务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典型案例、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等陆续发布,向企业和社会公众提示法律风险、明确司法规则、表明法院态度。
典型案例示范效应的持续扩大,也为宁波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健全国际商事仲裁制度,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作为涉外法治和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仲裁的作用日渐凸显,而司法的监督和支持则是维护仲裁公信力的必要保障。
宁波国际商事法庭系统梳理了近年来宁波中院审理的两百余件仲裁司法审查案件,于2024年6月首次发布中英文《商事仲裁司法审查白皮书》和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典型案例,为国际商事仲裁领域提供了宝贵的司法经验,其中一起申请承认和执行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仲裁裁决案件,更是在国际仲裁界、律师界引起强烈反响。
在东方“枫”景中探寻多元解纷密码
“我们决定撤诉!”在一起因新增资本退出机制约定不明引发的诉讼中,从事材料基因芯片研制的某中外合营企业与投资人间的矛盾还衍生出了多起关联案件,后续可能引发企业破产清算。宁波国际商事法庭围绕“服务最优、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目标,以“资金统筹分配+衍生问题兜底+利益合理平衡”一揽子方案实质性化解纠纷,助力企业涅槃重生。近日,该企业在撤诉后向法院寄来了感谢信。
在将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司法实践的同时,宁波法院努力寻求各方共识,为多元解纷体系建设作出了不少有益探索。
因语言沟通不畅、交易习惯有别、矛盾化解预期不一等问题,西班牙某公司和宁波某公司间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推进面临着巨大挑战。经宁波国际商事法庭联系,宁波市贸促会中立评估调解员靠前介入,在征得双方同意的基础上,围绕争议焦点展开询问,随后出具了一份中立评估意见书合理预估诉讼走向,并以此为基础展开多轮磋商形成调解方案,还针对核心条款起草了中英文说明供西班牙公司参考。最终,在法院的指导下,经过中立评估调解员和双方代理律师的共同努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即时履行。
中立评估调解机制的宁波经验,要从一份备忘录说起。
2023年9月,宁波中院与市贸促会签署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涉外商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备忘录》,其中一项重要内容,便是探索将中立评估调解机制这一国际通行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引入涉外商事争议解决过程中。该机制通过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就案件可能的处理结果进行评估预测,实现法律评估、联合调解、速裁快审有机结合,助力争议理性解决。
截至目前,中立评估调解机制已助力35件纠纷圆满化解,累计金额超1.2亿元,获评全省涉外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十大创新案例。
随着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渠道持续拓宽,各类纠纷逐渐从“解决得了”向“解决得好”“解决得早”转变。
宁波中院联合宁波市侨联在2024年底先后成立涉侨纠纷多元化解鄞州中心、镇海中心,余姚法院联合当地侨联共建“侨梦苑”共享法庭。“在法侨合作日益紧密的今天,‘海内+海外’‘线上+线下’‘指导调解+法律服务’的模式,正在涉侨纠纷多元化解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宁波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邬先江说。
此外,宁波中院还联合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贸促会签署《宁波对外经贸法律风险、贸易摩擦防控应对合作备忘录》,帮助重点企业、重点行业有效提升应对和防范贸易风险的意识和能力。
在对外发布的中英双语版《宁波国际商事法庭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指南》中,除了受案范围、管辖规则、主体资格、证据材料、期限规定外,宁波中院特别明确了多元解纷途径,持续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东方“枫”景,正在宁波对外开放的大花园中绽放勃勃生机。
在破题解难中提升涉外法律服务
域外法查明是中国法院妥善处理涉外商事纠纷的重要环节,也是企业出海不可或缺的法律风险防范需要,但传统查明方式存在着渠道少、周期长、成本高等问题,造成了一定制约。
宁波法院基于多年域外法查明经验,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于2023年11月推出面向公众和全省法院的“域外法查明线上委托”应用,并于2024年迭代升级为“域外高发法律风险查询提示集成”应用平台。
该应用在提供全流程、数字化查明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了服务的深度与广度,一体集成差异化查明、风险预警、政策研究等功能,将查明用时从之前的70天缩短至35天,并入驻宁波企服通商法通、中基惠通等平台,为平台内的3.5万余家企业提供服务。
2024年10月,一起涉台股权转让纠纷的妥善化解,便得益于此。宁波某公司系独资企业,股东为台湾某公司。余姚市人民法院在审查中发现,台湾某公司曾进行过公司解散登记,对于诉讼主体是否已中止,涉及到对台湾有关规定的理解与适用。为此,法官指导宁波某公司通过该应用委托华东政法大学域外法查明研究中心对台湾相关规定进行查明,顺利促成该案调解,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在宁波国际商事法庭审理的一起跨国劳务争议纠纷中,法官通过该应用查明德国法律允许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对于案件中劳动者与德国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认定起到了关键作用。这也是宁波法院域外劳动法查明首案。
域外法查明在涉外民商事争议解决中的充分运用,正是宁波法院持续优化涉外法律服务举措、加快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的生动实践。
两年来,宁波国际商事法庭积极探索完善诉讼、仲裁、调解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并推动建立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国际商事海事法律服务中心。中心以司法机关为核心、法律服务机构为主体,加快构建多部门集成、一体化联动的涉外商事服务管理体制。正是在“1+N”的“朋友圈”模式下,涉外资源由“物理整合”逐步向“化学聚合”跃迁。
2024年7月以来,宁波国际商事法庭联合余姚、鄞州、慈溪、镇海法院先后举办“国商看世界”涉外法律巡回沙龙活动,邀请涉外审判一线法官、涉外律师、专家学者、有涉外投资需求的企业代表等共聚一堂,以泰国、越南、新加坡等地贸易投资法律实务为切入点,围绕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展开思维碰撞和深入探讨,为推动企业破解涉外经营法律难题出谋划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