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何时能止?
![]() |
本报评论员 胡宗昊
3月25日,据网传消息,四川一小区发生高空抛物致人死亡事件。当晚,四川省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两男子在小区装修作业时,因焊接操作失当,致使一块方钢掉落,砸中正在该单元楼下驾驶三轮车的杨某(男,33岁)头部,致杨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上游新闻报道,这名被方钢砸中的男子,是一名快递员。这场飞来横祸,不仅夺走了一条鲜活的生命,更让一个家庭陷入悲痛。
近年来,从“重庆烟灰缸案”到“深圳玻璃窗坠落事件”,因高空抛物行为将人砸死砸伤的情况时有发生,其危害性亟待引发重视。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物体,经过高空抛物的重力加速度,就会变成伤人的“凶器”。据人民日报高空抛物相关实验报道,一颗30克的鸡蛋从18楼抛下,能够砸破人的头骨;一根4厘米长的钢钉,从18楼抛下,足以插入颅骨。更何况,本次事件中,坠落的是一块沉重的方钢,其重量和冲击力可想而知。
此次警情通报提到了“操作失当”,这也就意味着,事故并非不可抗力所致,而是人为疏忽造成。装修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施工方的安全培训缺位、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不足,都是导致悲剧发生的重要原因。施工方可以通过设立观察警示标志、设置固定护栏或悬挂防护网、注意高空作业物料放置位置等方式,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安全容不得“侥幸”二字,要根治这一顽疾,需要多管齐下。首先,必须强化高空作业规范。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人员要将安全牢记心中。其次,监管部门也应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同时,社区和物业要加强宣传引导,普及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和法律责任,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责任感。
值得欣慰的是,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高空抛物行为的违法成本正在提高。高空抛物一直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这类行为因隐蔽性强,而难以锁定犯罪嫌疑人。近年来,凭借摄像头监控、DNA比对等高科技手段,确定高空抛物嫌疑人的难度已经大为降低。同时,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设立了“高空抛物罪”;民法典也明确规定了高空抛物行为的民事责任。
每一起高空抛物事件都是对城市治理能力的考验。要彻底消除“城市上空的痛”,既需要制度的约束,更需要每个人的自觉,只有全社会形成共识,才能共同织密安全防护网,避免此类悲剧的重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