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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微法

  华允徐与何挺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华允徐与何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何挺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已依法转让给华允徐。华允徐与何挺特联合公告通知债务人、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华允徐履行相关义务。

  华允徐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华允徐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联系电话: 13819780077。特此公告。

  注1、如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的法律规定计算出的截至日期的本息实际金额与上述金额不一致的,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的法律规定计算出的本息实际金额为准。

  2、若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华允徐 何挺        2025年4月14日

  浙江联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号:31330000737769076N,全体合伙人会议已经决定解散本所,现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接到本所书面通知书之日起45日内,向本所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未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特此公告。

  浙江联吉律师事务所  2025年4月14日

  浙江联吉律师事务所公告

  亚运会比赛场馆(浙工大)重点保障道路(留和路)周边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无名道路(留和路-铂悦府)提升改造工程已经竣工并结算审计。该项目相关人员工资、材料款、机械费及其他费用未结算的,请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我公司联系进行核实结算。逾期视为放弃核实结算权利。  联系人:李洋  电话:15558126935

  华滋奔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4日

  公 告

  警官证号33070836,证件有效期2024年7月1日至2029年6月30日,声明作废。 2025年4月14日

  遗失作废声明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举办单位同意,现拟向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杭州祥隆医院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5年4月14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特此公告。 (联系人:钟利华,联系电话:0571-88476376)

  杭州祥隆医院清算组 2025年4月14日

  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第一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签署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联系电话:13456210201,纪先生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系电话:0571-87836707,滕经理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联合公告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基准日:2025年1月1日  2025年4月14日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止2025年1月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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