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电焊被判刑
违规电焊被判刑
通讯员 傅元璋 饶小飞
本报讯 近日,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件,被告人陈某因违规使用明火作业导致发生火灾,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
2024年6月8日,柯城区航埠镇的某公司厂房突然起火,火灾烧损厂房、机器设备、货物等,造成财产损失约431.4万元,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后,经火灾事故调查组认定,事故原因为公司在未申请动火作业审批且电焊工陈某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对该公司厂房中的一处墙体进行加固,导致作业时高温焊渣经彩钢板缝隙掉落到仓储车间可燃物上,发生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