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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钱万平律师事务所拟申请变更组织形式,由个人律师事务所变更为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注册资金由壹拾万元增资至叁拾万元,在此声明,原“浙江钱万平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对事务所组织形式变更前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由变更后的浙江钱万平律师事务所享有和承担。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秀萍 联系电话:13666759925
浙江钱万平律师事务所 2025年4月27日
浙江钱万平律师事务所变更组织形式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梅杭俊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编号:JX2-BC1YSGM-ZZ25 日期:2025年4月16日),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梅杭俊。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梅杭俊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梅杭俊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梅杭俊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814868367 梅杭俊联系电话:18869918963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梅杭俊 2025年4月27日
单位: 人民币元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5年3月27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梅杭俊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浙江近山(杭州)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号:31330000MD007201X3,经总所合伙人会议决议,决定解散本所,现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所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未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特此公告。 浙江近山(杭州)律师事务所
2025年4月27日
浙江近山(杭州)律师事务所公告
杭州钱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干部杨冰雪遗失干部证一本,干部证号:应急消字第 10101582 号,声明作废。 杨冰雪 2025年4月27日
遗失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