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法官续写“海上枫桥”新篇章
通讯员 洪飞 吴静怡 本报记者 夏婉言
在舟山市普陀区的渔港码头,一位退休老法官选择留在纠纷调处一线。凭借30余年工作经验,他将专业的法律知识融入调解实践,尤其在涉海涉渔纠纷中展现出独到的洞察力与执行力,在碧波之上续写新时代“海上枫桥”的动人篇章,他就是普陀区金牌人民调解员俞辉。
面对涉海涉渔纠纷专业性强、利益牵扯大、矛盾易激化等特点,俞辉融合审判经验与调解实践,总结出“法理为基、情理为辅、创新为径、实效为本”的“四维融解法”,推动复杂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中有效化解。
法理为基,“调解不是和稀泥,法律是底线,更是底气”,俞辉以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作为分析问题的首要依据,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使得调解过程规范有序;情理为辅,“判决讲对错,调解找出路”,他注重倾听当事人的真实诉求,善于捕捉情感联结,在依法说理的同时融入情感疏导,既解“法结”也化“心结”;创新为径,面对新型纠纷,他活用“背靠背”调解术,设计“分期付款+担保条款”,推动整合渔政、海事等力量构建“海上联动调解网”,提升调解效能;实效为本,他始终将实效作为调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跟进督促履行情况,同时,他向年轻调解员传授技巧,走进渔业公司普法,推动调解工作从“化解已病”向“防治未病”延伸。
在不到2年时间里,俞辉成功调解案件203件,涉及金额约1亿元,收获多面锦旗与广泛认可,成为涉海涉渔纠纷中令人信赖的“优秀调解员”。
一起涉及四方股东、标的额达5300万元的鱿钓船拆伙纠纷陷入僵局,核心难题在于船舶定价与船上500余吨鱿鱼的处置。俞辉创新引入“竞价拍卖”机制,由股东自主出价确定船价;对鱿鱼存货则提出“动态定价、多退少补”方案,以首批到港实际售价作为结算标准。历经十日集中攻坚,各方最终达成和解。
俞辉不仅是巨轮拆伙的“破局者”,也是涉渔纠纷的“平衡者”。一名船员在远洋作业中被金枪鱼刺伤致残,事后其与渔业公司在赔偿标准上产生分歧:船员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公司则坚持工伤标准,金额相差12万余元。俞辉耐心帮助双方分析利弊,指出诉讼成本高、周期长,并依法说明渔业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应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引导公司体恤船员艰辛,建议船员着眼于尽快获得补偿、回归正常生活。最终当事双方各退一步,渔业公司自愿在法定标准上增加补偿,实现案结事了。
从人民法官到一线调解员,变的是岗位,不变的是俞辉对法治初心的坚守。他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自己的职业信念,融入到每一次调解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