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破题 三大机制构筑全链条保护网
◆ 陈宣燃 施师 葛灵芝 ◆
如何有效治理未成年人盗窃、校园欺凌、网络犯罪等违法行为,是目前司法行政机关亟待解决的现实考题。作为司法改革先行区,浙江直面挑战,探索构建以“精准识别、审判优化、协同治理”为核心的全链条治理新机制,致力提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浙江经验”。
结合浙江法院2020年—2024年及检察院2024年以来权威数据与实践,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四大趋势,且与家、校、社环境高度关联。年龄与主体特征上,16周岁以上为主,特殊群体凸显。核心年龄段集中,16周岁—17周岁因接近成年、自我管控能力不足,成为犯罪预防重点;特殊群体占比高,非在校未成年人、流动未成年人是主要犯罪群体。犯罪类型特征上,传统犯罪为主,网络化与新型犯罪增长。其中,传统犯罪仍占主导,财产犯罪、性犯罪、暴力犯罪是三大核心类型;网络化趋势显著,近五年全省法院审结的涉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案件涵盖帮信等形式,呈现涉网与线下犯罪交织的特点;侵犯隐私等新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增多,治理难度随之加大。行为特征上,团伙作案比例较高,特别是侵财类犯罪团伙化倾向更强;未成年人犯罪多因情绪冲动或“模仿跟风”,呈现“偶发性、情绪化”特征,主观恶性整体较低,但需通过教育矫治纠正认知偏差。
传统保护模式在应对未成年人低龄化、网络化、隐蔽化问题上存在短板,浙江聚焦系统性破局,通过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迈入全域法治化、系统化新阶段。
浙江以先行者姿态,搭建“精准识别、审判优化、协同治理”治理路径,构建“法治为纲、数字赋能、专业施策、协同共治”的未成年人保护“浙里方案”,打造现代化保护新生态。
一是大数据赋能,让预警干预更“精准”。治理关口前移是实现有效防控的关键。我省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精准识别与预警机制。在省级战略层面,浙江省检察院牵头建设并推广全国首个省域数字未检平台——“浙里花开·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司法保护平台”。作为“智慧未保”系统核心中枢,该平台实现“三个统一”,即统一数据归集标准、统一业务流程和统一资源调配,推动未检工作线上化、流程化,整合全省专业资源。在市县创新层面,绍兴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打造的“星海守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治理系统,可对罪错未成年人进行智能画像、风险分级,匹配法治教育等多模块个性化矫治方案,成为数字化精准矫治的典范。
二是柔性司法,让审判惩戒更“疗愈”。我省法院深化少年审判专业化,大力推动全省少年法庭规范化、规模化发展,以教育感化挽救为核心,推行涉罪未成年人审判特殊程序。比如,一基层法院推出圆桌审判,法官、检察官等与涉案未成年人及家长共析犯罪根源、探讨出路。承办法官表示,通过社会调查与心理评估把握当事人情况,作出的判决和法庭教育才能兼具法律力度与温度,真正触动并帮助其迷途知返。此外,全省各地也在积极探索扩大非刑罚处置措施的适用,如社区服务令、行为禁止令、强制亲职教育等,推动司法处置从“一判了之”向“个性化矫治”深度转变。
三是协同发力,让判后帮教更“无缝”。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任何一个环节的脱节都可能导致前功尽弃。因此,打破部门壁垒,实现协同治理,至关重要。一些基层法官表示,协同机制改变了法院“判完即止”的工作模式,借助联席会议与“浙里护苗”协同平台,可将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判后帮教需求流转至多部门,确保帮教不断线。这套“司法引领、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专业支撑”的协同治理格局,正在努力打通未成年人保护的“最后一公里”,为涉案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铺设道路。
浙江未成年人保护实践有着清晰的演进主线:以兼具时代精神与人文关怀的《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筑牢法治根基,借“浙里花开”数字平台实现全域精密智控,用柔性司法彰显专业精度与法治温度,靠制度化社会支持体系凝聚协同共治力量,四大维度相辅相成,构成现代化治理体系。
“浙里方案”不仅解答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防治的技术问题,更启迪社会需以制度善意、治理智慧和社会参与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浙江的系统性创新,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事业提供兼具前瞻性、系统性与操作性的经验,努力贡献“浙江智慧”。
(本文系浙江省司法行政重点改革项目揭榜认领课题研究成果)
(作者陈宣燃系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公共基础教学研究部讲师,施师系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法律系讲师,葛灵芝系浙江六律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