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4日裁定受理湖州龙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浙江智仁(湖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未能接管湖州龙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全部印章、证照、财务账册等经营管理资料,现公告声明如下:
湖州龙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印鉴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营管理资料全部作废。如有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使用、冒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湖州龙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1月9日
遗失公告
![]() |
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4日裁定受理湖州龙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浙江智仁(湖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未能接管湖州龙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全部印章、证照、财务账册等经营管理资料,现公告声明如下:
湖州龙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印鉴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营管理资料全部作废。如有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使用、冒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湖州龙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1月9日
遗失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