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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深度

不是私事!国家为全民阅读立法

  《半月谈》 宋荣俊

  《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下称《条例》)于2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全民阅读工作从“政策引导”迈入“法治保障”新阶段,将为书香社会建设注入持久动能。

  为阅读立法,有必要吗?

  2014年起,“全民阅读”连续12年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此次《条例》的出台,更是以立法形式,明确要求“构建全民覆盖、普惠高效的全民阅读促进体系”。为什么要为“阅读”这件看似私人的事情如此大费周章?

  “天下第一好事,还是读书。”阅读对个人的滋养,是潜移默化、影响深远的。一本好书能开阔视野,让人触摸跨越时空的智慧;一段文字能抚慰心灵,帮人们在迷茫中找到前行的力量;一次深度阅读能锤炼思维,提升个体应对复杂社会的认知能力。

  但这种滋养,往往依赖于阅读条件的可得性与阅读环境的浸润。在少数乡村地区,孩子们可能面临无书可读的困境;在快节奏的都市里,许多人因缺乏便捷的阅读空间、被碎片化信息裹挟,丧失了深度阅读的兴趣;在互联网上,数字书籍唾手可得,但也存在良莠不齐、版权混乱的情况。

  促进全民阅读,正是要破解这些难题。完善法律法规保障全民阅读权利、投入公共资源优化全民阅读环境,是增强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举措。

  打造齐抓共管新局面

  当前我国全民阅读活动规模不断扩大,内容不断丰富,方式不断创新,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已初见成效。进入“十五五”,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将为全民阅读提供更广阔的空间,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对提升阅读质量、优化阅读体验提出了新要求。

  新法规的出台恰逢其时。《条例》共6章45条,在全民阅读优质内容供给、阅读质量提升、部门责任压实、阅读服务保障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全民阅读促进体系。

  增强资金和资源保障,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统筹协调,并将全民阅读促进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增强宣传力量,要求新闻媒体负责宣传优秀出版物和全民阅读先进典型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社会组织等捐赠财产用于全民阅读服务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条例》着力打造齐抓共管的新局面,不断推动全民阅读促进工作迈上新台阶。

  顺应数字化发展浪潮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视角并不局限于纸质读物。调查显示,2024年有78.7%的成年国民通过手机阅读,38.5%的成年国民通过听书的方式进行阅读。《条例》强调“国家支持数字阅读与传统阅读相结合”,精准锚定了数字时代全民阅读的发展航向。

  《条例》提出,推动优质数字阅读内容供给。这意味着相关单位需引导出版机构、网络平台加大经典名著、社科精品、科普读物等优质内容的数字化转化力度,同时鼓励原创数字阅读作品创作,让优质内容成为数字阅读核心竞争力。

  《条例》明确,提升数字阅读便利性和满意度。这一点核心在于破解阅读壁垒、优化服务体验,让数字阅读惠及更多群体。一方面需完善数字阅读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公共图书馆数字资源库扩容;另一方面要优化数字阅读服务细节,鼓励平台简化操作流程,为老年群体、残疾群体提供便利服务。

  《条例》强调,加强数字阅读内容管理。相关部门需建立健全数字出版物审核机制,明确审核标准,严厉打击盗版侵权、低俗劣质等违规内容。此外,还可以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搭建内容审核平台,实现违规内容的快速识别与处置,让数字阅读空间更清朗、更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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