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出得去”也“管得好”
龙泉为“特别的团圆”立下新规矩
本报首席记者 许梅
通讯员 陈永亮 柳文杰
本报讯 “能在春节假期回家陪陪孩子,一起贴春联、吃年夜饭,我感到特别幸福。后续我一定好好参与社区矫正,不再违规违法。”近日,拿着刚办理好的春节探亲请假条,社区矫正对象薛某有些激动。
薛某户籍在外地,因为在龙泉工作,此前便将社区矫正地点变更至龙泉。然而,随着春节临近,工友们都回家过年了,工地就剩薛某一人。他想念家人,但也知道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是受严格管控限制的。
春节前,龙泉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在社区矫正检察的日常监督过程中也发现,有不少像薛某这样外地户籍或与家人分隔两地的社区矫正对象都期盼能够春节探亲。如何既温暖社区矫正对象的归途,又筑牢社会安全的屏障呢?
今年2月2日,龙泉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龙泉市社区矫正对象春节探亲管理办法》,为这份“特别的团圆”立下新规矩。办法既明确了谁能申请、如何申请,更全程规范了从审批、外出到销假归来的每一个步骤,确保“出得去”也“管得好”。
办法出台后,龙泉市检察院第一时间联合市司法局对全市有探亲意愿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摸排,对每一份申请、每一次日常表现、每一个潜在风险进行联合“会诊”。经过审慎研判与核实后,一份准予探亲的名单最终确定,而薛某正是这批申请春节探亲人员中第一个拿到请假条的社区矫正对象。
“我们想让新春的暖意,与法律的叮嘱同行。”春节前夕,一场特别的集中谈话会在市司法局举行。检察官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向申请春节探亲的社区矫正对象反复强调外出纪律与安全须知,并送上一份包含法律知识手册、新春寄语卡在内的“归乡礼包”。
为实现全流程精细化管理,检察官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借助信息化手段,通过位置实时共享、经纬相机打卡等方式,动态掌握外出人员的行程与状态。与此同时,该院与市司法局构建“监督+预警”联动机制,以每日轨迹核查与异常情况预警,共同织起一张云上监管安全网。
据了解,在社区矫正对象春节探亲期间,检察官会定期查看社区矫正管理机构建立的探亲管理专档,同时对每日情况汇报进行跟进了解,关注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从源头预防风险,确保大家平安、安心地度过这个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