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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政策规定,对下列逾期债务予以公告催收(详见清单),清单所列之债务已剥离至财政部,并经财政部授权委托给农行进行清收,请借款人和担保人及时向我行履行偿还欠款本息的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所列清单仅列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本金余额,利息、罚息、复利按照合同约定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另行计算,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承担的还款责任以实际履行时根据主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计算的数额为准,除特别注明外,均指人民币,单位为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2026年3月2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债权催收公告
致:宁波市惠梦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宁波申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胡萍、徐远哲达成的债务清偿协议,现将宁波申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宁波市惠梦科技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债权,共计人民币本金380179.4元及利息依法转让给胡萍,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请你司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直接向胡萍履行全部债务。
联系人:宁波申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8892641260
2026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