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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债权转让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权转让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从公告之日起应向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0日
债权转让清单
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余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债务承继人应支付的本金、利息、宽限补偿金、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如公告中债务人、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受让方联系人:朱先生 187582628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