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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人民法院根据郑小秋的申请,于2026年6月16日裁定受理了义乌曌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并依法指定浙江近真律师事务所为义乌曌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义乌曌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担保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原件。逾期未申报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债权申报地点:浙江近真律师事务所,浙江省义乌市新科路35号总部经济园A6幢21层、17层,电话:13676813516。该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特此公告。
义乌曌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6年6月25日
公 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