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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获“蓝精灵”

  近日,宁波邮局海关在2件申报为“维生素”的进境邮件中,查获夹藏的管制精神药品氟硝西泮(俗称“蓝精灵”)500粒。关员查验时发现药品重量异常、包装盒有二次封装痕迹,经进一步开拆检查,在纸盒内查获蓝色药片50板。氟硝西泮属国家二类管制精神药品,滥用可产生兴奋致幻效果且易成瘾。目前,该批物品已移交缉私部门处理。

  通讯员 俞子钊 本报记者 胡宗昊 摄


浙江法治报 新闻 00002 查获“蓝精灵” 2026-07-03 28122637 2 2026年07月0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