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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后,15岁少年自拟《离婚补充协议书》

  本报首席记者 许梅 通讯员 汪琳 朱玉雯

  在大多数离婚案件中,未成年的孩子经常是被安排、被通知、被争夺的那个角色。不过,在父母达成离婚共识、抚养权归属已成定局之际,15岁男孩小熊(化名)没有选择沉默接受,而是自己起草了一份《离婚补充协议书》,争取对自身成长环境的话语权。“孩子想要的,其实不是一纸协议,而是父母真正尊重孩子。”近日,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法官邱勤丰说起这起案件时,不禁感慨。

  小熊的父母池某和熊某,在生育小熊前各自都有过一段婚姻,也都有孩子。

  如今,随着父母的婚姻走到尽头,小熊平静接受了这一现实。但当得知自己的抚养权因父亲的坚持而归属父亲时,这个平日里与母亲更为亲密的男孩,意识到自己今后的生活将发生很大变化,他没有哭闹、没有对抗,而是做了一件令成年人意外的事——草拟了《离婚补充协议书》,通过母亲递交到了承办法官邱勤丰手中。

  这份《离婚补充协议书》中,小熊提出了不少自己的顾虑与诉求,比如:“甲方(父亲)严禁带子女进入酒吧、KTV、棋牌赌场等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场所……”“不得强迫、威逼、恐吓子女从事其明显抗拒、抵触、不愿进行的行为……”“双方离婚后,不得因个人恩怨离间子女与另一方的亲子关系,不得阻碍正常的探视与沟通……”

  这些条款的背后,看得出一个孩子对离异家庭潜在风险的预判,以及对“被忽视”“被工具化”的不安。不过,让法官高兴的是,也是从这份补充协议可以看出,小熊没有把这份“惶恐”转化为消极情绪,而是升华为一种建设性的权利主张。小熊说,他对父母离婚其实早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我不想爸妈在我面前互相诋毁,我不想恨爸爸,也不想恨妈妈。”

  “我不能什么都不做。”抱着这个念头,他无数次深夜一边在网上搜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离婚抚养权案例,一边吃力地组织着语言,把最担心的几件事“翻译”成了“甲方乙方”的口吻,试图用逻辑严谨的条款,为自己在父母即将撕裂的世界里,划出一块安全区。

  协议最终没有被签署。邱勤丰说,小熊起草的这份协议,更多的是倡导性内容,难以界定也难以执行。最终,法官没有将协议内容固定到法律文书上,但这份协议却成为法官了解孩子真实意愿的重要参考。

  通过这份协议,小熊的父母和法官,都听到了这个孩子的心声、了解到了他的诉求。改变,从协议被递到小熊父母手里的那一刻,就已经开始。

  熊某拿着协议看了很久,没有勃然大怒,表情从错愕慢慢变成了沉思;池某则看得眼泪汪汪,看到那句“不得离间亲子关系”时,瞬间泪流满面。

  “我们大人在争对错、争面子、争孩子,但没人问过孩子真正要的是什么。”池某在和法官沟通时感慨,“孩子那几条写出来,我就知道,我们以前太自以为是了。”

  离婚后,熊某开始学着用商量的口吻代替命令,甚至主动和前妻沟通小熊的学业问题;对于前妻前来探视孩子,他没有阻拦、没有诋毁。池某也在尽力兑现“关爱不缺席”的诺言。

  次月,邱勤丰对池某进行了回访。电话那头,池某的声音透着一丝欣慰:“孩子现在状态不错,他爸像是换了个人,以前听不进去的话,现在都听进去了。我们虽然分开了,反而能更冷静地坐下来谈孩子的事。”

  记者手记:

  在这起寻常又不寻常的离婚案中,一份未签字的协议书,成了衡量亲情的标尺。它让人看到,在家庭结构的剧变中,孩子从来不是没有思想的财产——他们敏锐地感知着裂痕,也本能地寻找着修复的方法。

  小熊是勇敢的,他用大人的规则框架,包裹了自己的不知所措,完成了与父母最严肃的一场谈判。他更是幸运的,他遇见了一对愿意反省的父母,他们放下了恩怨,选择共同去聆听这个握着笔、满怀心事的少年,然后,继续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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