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省钱私改燃气管道
业主和装修工均获刑
通讯员 秀湖
本报讯 “你家的天然气有泄漏,很危险,要马上报修。”嘉兴市燃气集团抄表员在某小区一复式住宅例行入户安检时,发现楼下厨房有天然气泄漏,立即提醒住户报修。抢修人员到场后,不仅找到了总阀前阀芯处的漏气点,还查出该住户存在私自接驳、改造天然气管道的违法行为。
原来,业主肖某某在装修期间为了省钱,请对门曾从事装修工作的邻居吴某某协助,在燃气入户管上私自加装“三通”,绕开燃气表直接连通室内管线,并通过PVC管分别接至燃气取暖炉与热水器。如此改造后,楼上热水器与楼下取暖炉均可正常用气,但燃气表不计数,实质为盗用天然气。
燃气集团工作人员进一步检查发现,连接燃气热水器的PVC管竟穿行公共烟道通往二楼,一旦燃气泄漏,极易沿烟道扩散至其他住户家中。更严重的是,该入户主管连接小区整体中压主管,无法单独断气,若发生大规模泄漏,将直接威胁整个小区1000余户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隐患极大。燃气集团随即报警。公安机关经侦查锁定犯罪嫌疑人肖某某与吴某某。
起初,肖某某声称对改管一事不知情,吴某某也否认参与。但随着调查深入,二人最终承认:肖某某在重新装修该房屋时向吴某某透露,觉得电热水器使用成本高,想从楼下接天然气管道到楼上以节省费用。吴某某领会其意,便与肖某某的哥哥一同私改管道。经估算,该户已累计盗用天然气2000余立方米,涉案金额9000余元。
日前,嘉兴秀洲法院审理认为,二人行为已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判处肖某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法官提醒:
此案反映出一部分人法律意识淡薄,误以为私改燃气管道大不了补缴费用即可,殊不知此举不仅侵害燃气企业权益,更直接危及公共安全,即便未造成实际后果,也须承担刑事责任。装修房屋虽属常事,但必须严守法律与安全底线——承重墙绝不能拆、燃气管道绝不可私改。莫因一时小利,换来终身悔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