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换汇212万被骗
四人因转移赃款获刑
《姑苏晚报》 王小兵 马心茹
留学换汇图方便,轻信中介落陷阱。韩先生因私下换汇被骗212.5万元,其资金经中介机构流入夏某、李某等人手中,四人通过招募他人账户、小额拆分、购买理财等方式协助转移赃款。近日,经江苏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夏某、李某等四人一年至二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依法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2025年11月,韩先生因留学需兑换美元,听闻私下换汇的兑换额度更高,且手续简便、即时到账,便联系一线上中介机构,计划以212.5万元人民币兑换30万美元。韩先生按要求向指定账户完成转账,对方收款后利用境外可撤销的转账途径向韩先生转账美元,待其查验到账后撤回转账。韩先生发觉被骗立即报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26年3月,该案移送昆山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韩先生的转账钱款由中介机构转存给夏某、李某等四人,他们在明知资金为犯罪所得情况下仍设法隐匿钱款:通过“高薪兼职”或“刷单”等方式诱骗或招募人员提供个人银行、证券账户,以小额拆分、多层转账等方式转移资金,以购买理财产品、异地取现等方式洗白资金。
检察官表示,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赃款,仍通过转账、拆分、取现等方式协助转移、隐匿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即使未直接参与诈骗,或仅收取少量“佣金”,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
规范换汇渠道,规避受骗风险。个人外汇兑换须通过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办理,脱离监管的私人换汇交易不受法律保护,暗藏极大财产安全隐患,应坚决杜绝各类私下换汇行为。
此外要管好个人账户,拒做洗钱帮凶。个人银行卡、支付账户严禁出租、出借、出售。切勿因贪图小利,协助他人进行陌生资金流转、洗白等操作。远离非法金融活动,主动检举非法换汇、洗钱等违法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