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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说法

担心境外安全
游客单方面退团
违约金怎么算?

  《成都日报》 张伟进

  暑期已至,跟团游、出境游迎来高峰,订好了行程、签好了合同却因种种原因想要退团,已经交的钱能退吗?旅行社要扣违约金合理吗?

  近日,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旅游合同纠纷案,游客单方解除合同构成违约,旅行社要扣除旅游费用总额20%作为违约金,但因未能举证证明实际损失已达旅游费用总额的20%,法院最终认定旅行社举证不足,判令对超出合理损失的部分予以返还。

  2025年7月,刘女士与父亲两人与成都某旅行社签订《团队出境旅游合同》,报名参加“俄罗斯莫斯科+圣彼得堡8日跟团游”产品,团费共计26900元,签约当日支付预付款4000元,次日又应旅行社要求追加支付6000元。签约后不久,刘女士看到相关新闻报道,认为旅游目的地的安全风险已达实质危险程度,遂于7月23日要求解除合同。旅行社表示要扣除她本人旅游费用总额20%即2690元作为违约金,刘女士不同意,双方产生纠纷。

  值得注意的是,刘女士的父亲在相同时间相同行程中独自完成了全部旅游行程。同时,旅行社也未能提供机票、酒店、地接等已向地接社或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费用的任何证据。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女士单方解除合同构成违约,旅行社有权扣除合理费用,但因未能举证证明实际损失已达旅游费用总额的20%,超出合理范围的部分应予返还。最终判决旅行社向刘女士返还预付款1000元,剩余1690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合理费用由旅行社扣取。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

  暑期是旅游高峰,也是旅游合同纠纷的高发期,广大游客要注意以下几点。

  签合同前看清条款。重点关注行程安排、费用明细、退改规则、违约责任等条款,对不理解的内容及时要求旅行社解释说明,切勿匆忙签字。

  关注官方安全预警。出境游前关注外交部、文旅部发布的旅行安全提示和禁令,理性评估目的地安全状况,不盲信网络碎片信息。

  退团维权保留证据。如需解除合同,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旅行社,并保留好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材料,尤其注意截取对方承诺或说明的关键内容。

  依法理性维权。发生纠纷时,可先与旅行社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旅游主管部门(12345或12301)投诉,或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维权过程中注意诉讼时效和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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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单方面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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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28149363 2 2026年07月22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