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50万元“捞人”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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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案检察官梳理研判犯罪嫌疑人的银行流水 邓丽媛 摄 |
《燕赵都市报》 翁彪 李家玮 任俊颖
近日,由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诈骗案一审宣判,法院采纳全部公诉意见,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万元。这起看似普通的“捞人”骗局,背后却是一场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到构建完整证据链的艰难突破。被害人延迟报案致使关键电子数据灭失,犯罪嫌疑人到案后拒不认罪,辩护律师做无罪辩护……面对重重困境,办案检察官坚持以证据为核心,精准引导侦查、依法开展自行补充侦查,最终让银行流水“开口说话”。
短短一周,50万元!
2021年8月,张某的丈夫路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家中顶梁柱倒下,张某自己同样因涉案而惶恐不安,白天不敢出门、夜里辗转难眠,像一只惊弓之鸟。就在她走投无路之时,昔日好友周某(另案处理)出现了。周某满脸关切,把她接到家中“避风头”,还悄悄告诉她:“你别急,我妈王某有门路,能认识‘捞人’的大人物。”张某将王某视作唯一的“救命稻草”,请求她帮忙“运作”。
受张某委托后,王某找到杨某。杨某很快回话“办不了”。想到儿子正准备买房结婚,正愁首付没着落的王某决定借此捞点钱。
2021年8月25日,王某煞有介事地对张某说:“我从内部得到消息,你丈夫路某在公安机关交代太多了,必须改口供才能脱身。”闻言,张某当天送给王某20万元现金。几天后,王某又制造了一场“危机”:“路某把所有责任都推到你身上了,你再不行动,你们夫妻俩都得进去,互相牵连!”随后,张某又送给王某30万元现金。短短一周,王某就收到了张某东挪西凑的50万元现金。而王某拿到钱后,一边陆续存入自己账户,一边继续编织谎言“可以花钱改口供”“找关系把事情办得漂漂亮亮”……
路某被取保候审回家后,张某这才慢慢回过味来:王某所谓的“改口供”“内部运作”,根本子虚乌有。她开始频繁联系王某和周某要求退款,并悄悄用手机录下了每一次催要过程。直到2023年,她才终于鼓起勇气,走进公安局的大门。
证据不足,如何破局?
2024年9月,公安机关以王某涉嫌诈骗罪提请黄骅市检察院审查逮捕。办案检察官全面审阅案卷后发现,王某到案后拒不认罪,只承认收了张某10万元现金,而且声称“当天就送给了办事的杨某”,后来又退还了张某8万元。
因为张某延迟报案,关键的通话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原始电子数据早已灭失。在案多份言辞证据相互矛盾,无法印证。虽然多名证人能证明钱款流转的事实,但无法证实50万元最终全部落入王某手中。赃款最终去向、王某虚构事实行为及非法占有目的等都缺乏有效证据支撑,因此,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案件陷入僵局。
在检察机关指导下,公安机关继续补强证据。2025年9月,案件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在讯问王某时,反复比对一个细节:王某收取张某钱款的时间和她儿子周某甲定亲、买房、转账的节点高度吻合。“这不是巧合。”检察官当即引导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调取王某、周某甲及其儿媳胡某的银行流水,完整还原了赃款流转、支配、使用的全部轨迹:王某除将赃款转给儿媳用于买房外,还用于支付个人医疗费用、转给子女日常消费。至此,赃款去向被彻底锁定。
完整证据链锁定犯罪事实
今年1月19日,黄骅市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法庭上,王某的辩护律师为其做无罪辩护,提出王某确实为张某实际办事,没有虚构事实的行为;王某银行卡内大额存款是其前夫赠予和其合法经营收入;王某的女婿李某存在侵吞赃款的可能。办案检察官主动履职、精准发力,依法开展自行补充侦查,逐项击破不实辩解,完整还原案件事实。
针对“王某确有办事行为、未虚构事实”的辩解,公诉人出示录音证据,证实王某多次授意周某向张某和路某的姐姐传递“路某交代的太多了,把责任都推到了张某身上,只有改口供才能脱身”等虚假信息。公诉人同时指出,路某在公安机关的8次供述中仅两次提及张某,且从未将责任推给她,办案民警证实笔录一经签字确认即上传系统,全程不可篡改。同时,杨某表示从未收到王某的钱款,且已明确告知王某“事情办不了”,这进一步印证了王某虚构办事能力、骗取他人钱款的主观故意。
针对“涉案资金为合法收入、前夫赠予”的辩解,公诉人结合银行流水、ATM存款记录、录音、多份证人证言,完整还原了赃款交付、转交、存入的全过程,资金流转时间线与诈骗行为实施时间完全契合。同时出示证据证实王某前夫给过其十二三万元现金,但时间晚于涉案赃款存入时间;王某生意合伙人证实做化妆品生意年收入不过五六万元,足以证明其银行卡内大额资金并非合法经营所得。
针对“李某侵吞赃款”的辩解,公诉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清楚显示,李某听从周某安排,在两次拿到钱后,都在他人见证下将钱当场交给王某,相关辩解不攻自破。
最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全部公诉意见,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