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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说法

宣称售卖“长江三鲜”
商家虚假宣传被罚

  《现代快报》 扬市监 顾潇

  为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和鱼类资源,国家从2021年开始实施“长江十年禁渔”,除了禁捕,商家售卖长江渔获也是违法行为。最近,江苏扬州市景区市场监管部门办结一起打“擦边球”的虚假宣传案件,对一家宣称售卖“长江三鲜”的商家进行了处罚。

  今年三月,山西游客赵女士和朋友来到扬州。朋友在网上刷到一家饭店打出的“长江三鲜——清蒸刀鱼*白烧河豚”美食广告,看着十分心动,便拉着赵女士一起去“尝鲜”。“因为现在正好是长江十年禁渔期,那商家宣传的‘长江三鲜’到底是什么意思呢?”赵女士对商家的广告表示怀疑,“他们保证说他们的鱼是新鲜的,来源也是合规的,我们也没有权限去调查人家卖的是什么东西。”

  赵女士知道国家长江十年禁渔的举措,便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这一情况。执法人员介入调查发现,商家所售刀鱼、河豚全部从正规市场购买,均为人工养殖,并非长江渔获。监管部门指出,自2021年长江十年禁渔起,餐饮及商家不得在菜单、招牌、广告中使用“长江三鲜”“江鲜”等字样进行营销,即便卖的是养殖鱼,也属虚假宣传且触碰禁捕红线。景区市场监管局瘦西湖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商家想利用扬州自古以来就有的‘长江三鲜’这一美食说法,作为引流的噱头。”

  监管部门认定商家构成虚假宣传,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求当事人立即下架网络广告宣传,并给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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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虚假宣传被罚
2026-07-28 28157595 2 2026年07月2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