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网络“开盒”,筑牢清朗网络法治底线
本报评论员 顾洁丽
日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标志着反网络暴力立法迈出关键一步。
而“开盒”作为网络暴力的典型表现形式之一,其现实危害在近日一起事件中再度凸显——一名上海反虐猫志愿者因举报虐猫行为,遭遇“开盒”。施暴者非法获取并散布其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信息,同时编造黄谣、捏造不实信息进行恐吓骚扰,致使受害者精神几近崩溃,一度试图轻生,幸而被其父亲发现及时送医脱险。
这起令人愤慨的事件,再次将“开盒”乱象推至公众视野,也为网络空间治理敲响警钟:肆意践踏他人隐私、动用网络私刑的行为,绝不能容忍。整治乱象、守护网民合法权益刻不容缓。
所谓“开盒”,兼具“人肉搜索”与网络暴力的行为特征。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技术手段,搜集并公开他人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方式、银行流水等一系列敏感个人信息,继而依托有组织的个人信息黑灰产业,煽动网络暴力、实施诽谤攻击或牟取利益。从法律层面而言,“开盒”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侮辱罪、诽谤罪,组织者还可能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必须清醒认识到,“开盒”暴力的伤害具有不可逆性,法律的事后惩戒终究难以弥补已然造成的创伤。网络空间具有永久留存、快速扩散等特性,一旦个人隐私信息被公开,便会在互联网永久留存、反复传播,无法彻底清除。相较于看得见的人身伤害,受害者承受的精神摧残、心理创伤更为隐蔽且持久,这种精神损害难以量化、更无法修复,很多受害者长期深陷恐惧、焦虑、抑郁的情绪困境,正常生活、工作与社交彻底崩塌。
更值得警惕的是,近期曝光的案例中,部分参与者呈现低龄化特征,价值观扭曲,将非法获取他人隐私、实施网络开盒当作炫耀技术、宣泄情绪的方式,盲目跟风参与网络暴力,沦为网络黑灰产业的“工具人”,不仅侵害他人权益,也让自身误入违法歧途,滋生新的网络治理隐患。
整治“开盒”乱象已是迫在眉睫。“开盒”行为依托非法个人信息黑产不断蔓延,部分行业内部信息泄露问题突出,为网络暴力提供了滋生土壤。部分平台风险防控和预警能力存在短板,放任相关信息流转传播,助长了不法分子气焰。受害群体普遍遭遇取证不易、维权成本高昂的现实阻碍,部分轻微违法行为难以得到有效惩戒,致使施暴者心存侥幸。
遏制“开盒”乱象不能依靠单一手段。唯有打通源头管控、平台治理、司法保障各个环节形成治理合力,深挖信息倒卖黑产,督促平台履行主体防护义务,健全维权救济渠道,补齐法律适用与惩戒机制短板,才能持续挤压不法行为生存空间,守住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底线,遏制网络暴力持续蔓延。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线上观点分歧更不能成为动用“开盒”私刑的借口。每一位普通人的隐私、尊严与安全都应得到法律全方位守护。唯有彻底斩断“开盒”黑灰产业链,抬高网络暴力违法成本,才能驱散网络私刑的阴霾,打造理性、安全、有温度的清朗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