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飘窗被物业制止,业主起诉索赔装修延期损失
法院:驳回,物业所为系维护小区公共安全
通讯员 许畅 郑书逸
装修时飘窗能不能拆?这是不少业主都会遇到的问题。近日,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业主因拆改结构性飘窗受阻,起诉物业公司要求赔偿装修延期损失,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业主李某买了套二手房后开始装修,打算对房屋飘窗进行拆改,并自行委托一家具有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设计公司出具了改造方案。
小区物业公司发现后,多次上门劝阻,明确告知该飘窗是结构性飘窗,不可拆改,并送达了书面整改通知书,同时将情况上报住建主管部门。楼下邻居也明确提出担忧,担心影响房屋安全。
尽管多方劝阻,李某仍坚持施工。在区住建局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到场协调后,李某仍执意安排工人带着切割机械进场。物业公司采取措施制止施工,李某认为物业故意刁难、导致工期延误,一纸诉状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装修延期损失、施工人员误工费共计800元,并要求物业公司书面赔礼道歉。
法院经审理认为,业主对房屋专有部分享有权利,但权利的行使有边界,绝不能危及建筑物的安全、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案涉飘窗与房屋结构梁、楼板整体浇筑,属于结构性飘窗,本身就是外墙和承重体系的一部分。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也明确告知套内所有飘窗不得拆除。
针对李某提出的“甲级设计院出具了改造方案”的抗辩,法院认为,该设计院并非涉案小区的原设计单位,没有小区整体的完整图纸和地质勘查数据,单户出具的改造方案不能改变飘窗本身的结构性属性。承重结构事关整栋楼的安全,绝非一户的私事。物业公司履行劝阻、报告职责,系依法维护小区公共安全,并无不当。装修延期的根源,是李某自身违法拆改在先,由此产生的损失,依法应由其自行承担。最终,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也由李某负担。
法官说法:
房屋装修不是“想怎么改就怎么改”,建筑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装修过程中遇到拿不准的结构问题,应当仔细查阅《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原设计图纸,主动向物业公司、住建部门或专业机构咨询,切莫心存侥幸。从法律后果看,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不仅可能面临住建部门责令改正、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还要承担房屋检测、加固、恢复原状的费用;造成邻居墙体开裂、渗水等损害的,还要承担修复费、鉴定费、贬值损失等民事赔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危及公共安全的,还可能触犯刑法,承担刑事责任。为了一时的空间改造,赌上整栋楼的安全和自身的法律风险,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