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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陈夫妇的“上岸”之路

  通讯员 缪婷 章聪

  本报讯 凌晨4点,上海青浦老街一家面店里,老陈夫妇已经开始忙碌。夫妻俩家住浙江嘉善,每天坚持3点起床,骑电动车到青浦经营早餐生意,风雨无阻。在此之前,他们还是太浦河上的渔民。

  2023年夏天,老陈夫妇购买电鱼设备,多次深夜在太浦河禁渔区非法捕捞。2025年8月,两人电鱼返程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现场扣押野生水产品7.16千克。

  2026年6月,嘉善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二人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判赔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赔偿金14000余元。两人随后将赔偿金用于购买鱼苗放流太浦河。

  案件办结后,检察官一直牵挂着两人的生计。老陈夫妇年龄大了,除了捕鱼没有其他技能,一时陷入迷茫。检察官多次上门走访,帮助出谋划策。一个月后,老陈妻子在电话里告诉检察官,准备在青浦开一家早餐店,因在缓刑期内,提出报备申请。

  根据嘉善、青浦等地检察机关和司法局签署的《社区矫正协同实施办法》,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两人获准每天可有12小时跨省外出务工。早餐店开业后生意红火,老陈夫妇说:“虽然辛苦,但钱赚得踏实。”

  针对非法捕捞问题,嘉善县检察院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健全监管、强化普法。目前,嘉善已建成覆盖600个点位的水域智能监测防控体系,实现118个涉农村(社区)禁渔政策宣讲全覆盖,构建“专业执法+社会共治”禁渔格局,非法捕捞现象明显好转。

  嘉善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完善跨区域协作机制,以案释法强化源头管控,守护河湖生物资源,服务示范区一体化发展。


浙江法治报 平安 00006 老陈夫妇的“上岸”之路 2026-08-19 28188627 2 2026年08月19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