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例!
依据新法严查“炸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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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新闻 龚书弘
近日,违法行为人李某驾驶拆除消声器改装排气管的二轮摩托车在义乌佛堂镇江北路伏虎桥路段轰鸣行驶,被义乌市公安局交管大队佛堂中队民警当场查获。
就在此前的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该案件也成为全省首例依据新法查处的摩托车“炸街”噪声扰民案件,为整治城市疾驶轰鸣乱象打出强力一枪。
据悉,李某在之前一个月内,多次驾驶非法改装的摩托车“炸街”扰民已被交警重点关注,民警依托线索摸排、视频研判精准布控,成功将其抓获。核查发现,李某曾有机动车改装被处罚史,且驾驶证已因超分(18分)被交警扣留,属于驾驶证停止使用期间违规再犯。
义乌交警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576条、第118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对李某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音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轰鸣、疾驶及无驾驶资格期间驾驶机动车两个行为分别处以罚款15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和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为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在合并处罚的同时,义乌交警部门还要求李某参加为期5天的交通安全意识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