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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绿”被罚20万元,企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判了:该罚

  本报记者 陈贞妃 通讯员 茹玉 袁玉勤

  本报讯 宣传册上吹得天花乱坠,说售卖的“新型环保燃料”全是自主研发,实际上产品全是外面买来的。浙江某新能源公司的“环保牛皮”被市场监管部门戳破,罚了20万元。公司不服气,诉到法院,结果两级法院都认为“该罚”。8月25日,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发布会,发布十年环境资源审判情况及典型案例,其中这起“漂绿”案件引发关注。

  2021年底,浙江某新能源公司做了若干本精美宣传册,上面写着“从事新能源自主研发推广”“研发新型安全、环保、节能燃料”,还说其燃控系统和配套灶具设备拿了多项实用新型技术专利。听起来挺像回事,但市场监管局一查,发现该公司卖的产品全是买来的,跟“自主研发”八竿子打不着。2022年,该公司又制作了其销售的环保产品与其他常见产品的数据对比宣传物料,却拿不出科学有效的实验数据佐证。2023年3月,市场监管局认定其构成虚假宣传,综合案情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20万元。该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德清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湖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以司法裁判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规制环保虚假宣传。

  “这种‘漂绿’‘伪绿’行为,不仅消解了真正为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企业的努力,还可能威胁生态环境、阻碍环保技术创新。”湖州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自2016年成为全省率先实现环境资源审判庭全覆盖的地区,湖州法院一直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置于绿色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全国首例违法排放消耗臭氧层物质污染环境案,德清法院依法判处刑罚,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案例库,让中国环境司法的声音走向世界;全球新发现物种“长兴水韭”生存岌岌可危,南太湖法院适用禁止令,及时叫停人为破坏,为生物多样性保护贡献了司法智慧……十年间,从污染防治、耕地保护、文化遗产保护,再到双碳司法、生物安全、绿色金融、绿色破产等新领域,司法助推生态环境治理精细化水平不断提升。


浙江法治报 新闻 00002 “漂绿”被罚20万元,企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2026-08-26 28198807 2 2026年08月2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