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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权益怎能临时“凑合”?

  本报评论员 端点星

  又到开学季,校园求学摁下启动键。然而,近期接连发生的多起校园事件却引发网友关注,屡屡登上热搜:广西平乐县民族中学将改造过的教室和体育馆作为新生过渡宿舍,78人一间;河南濮阳范县一初中被曝食堂未配座椅,学生只能站着吃饭;山东菏泽巨野县南关小学新校区气味刺鼻,多名学生头晕、流鼻血。三起事件虽然场景各不相同,却都指向同一个问题:部分学校在学生权益保障上存在严重缺位。

  学生权益是教育的底线,一餐、一床、一室,都是教育最真实的样子,也都有着严格的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明确规定学生宿舍每室居住学生不宜超过6人,居室每生占用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平方米;教育部等四部门发布的《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坚决杜绝高密度、大通铺式住宿;《关于加强学校新建校舍室内空气质量管理的通知》明确,新建校舍必须通过空气质量检测方可投入使用。然而,无论是因校舍改造将78名学生集中安置在一间宿舍,还是以座椅未到货为由,让学生站着吃饭,亦或是新校区因刺激性气味导致56人班级41人请假,这些“过渡安排”“条件凑合”的做法,明显突破安全底线、忽视基本需求、轻视学生健康,实则是安全意识淡薄、责任落实缺位,将所谓的“客观困难”当成漠视学生权益的挡箭牌。

  学生权益怎能临时“凑合”?办学治校必须把安全与权益放在首位。超大宿舍带来安全隐患与生活不便,站着吃饭影响身体健康与就餐体验,刺鼻教室直接危害身体健康,这些问题并非不可预见,却都是在开学之后才被看到、被曝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要求,学校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未成年人在校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这意味着,任何办学安排都必须以学生健康成长为前提。校舍改造、学校扩招确有现实压力,但保障住宿安全、就餐座位、基本空间,是办学的基本要求。临时方案不能变成“凑合方案”,过渡安置不能突破安全与健康的标准。简而言之,教育管理者应先算好“学生权益账”,再算“管理成本账”。

  守住安全底线、捍卫学生权益,关键要压实责任、前置监管。值得注意的是,三起事件均是由家长反映才促使问题解决。据报道,事件曝光后,相关教育部门均给予回应:广西平乐已妥善就近安排学生至县城一所新建学校过渡办学;河南濮阳称将尽快查明原因并督促整改;山东巨野已将六年级全体学生迁回校本部。虽然相关教育部门反应迅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值得肯定,但如此依靠舆论倒逼才被动整改,正暴露出日常监管存在盲区。教育部门与学校不能只做“事后救火员”,更要当好“事前守门员”,做每一项决策前都站在学生的角度想一想:是否安全、是否尊重?比如,校舍改造、新校区投用,应提前规划、充分准备、严格验收;又如,应建立开学前全流程隐患排查机制,对食宿条件、空气质量、消防设施等进行硬性检查,把风险挡在校园之外。同时,应畅通家校沟通渠道,主动听取家长与学生意见,让权益保护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作为。

  校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摇篮,关乎健康、连着权益、系着责任。唯有把学生安全放在心上、把学生权益落到实处,才能让校园真正成为令人心安的育人之地。


浙江法治报 评论 00003 学生权益怎能临时“凑合”? 2026-09-07 28215615 2 2026年09月07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