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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安策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3300005739597614,拟申请变更组织形式,由个人律师事务所变更为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注册资金由壹拾万元增资至叁拾万元。原“浙江安策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该所所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由变更后的浙江安策律师事务所享有和承担,联系人:张红,联系电话:13736838629。特此公告。 浙江安策律师事务所   2026年9月23日

  浙江安策律师事务所变更组织形式公告


浙江法治报 评论 00003 2026-09-23 浙江法治报2026-09-2300012;浙江法治报2026-09-2300011 2 2026年09月2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