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盗采1210株大花红景天被查获
数量超“情节严重”标准百倍
《西藏日报》 孙开远 嘎瓦顿珠 侯勇
“把自己挖进去了!”记者从西藏桑日县公安局和林草局获悉,两名男子上山采挖红景天,本以为是普通红景天,经司法鉴定却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大花红景天,数量高达1210株。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执行强制措施,涉嫌罪名为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年初,桑日县公安局达古交警中队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一辆白色北京牌越野车引起民警注意。后备箱里塞满编织袋,袋口一开,一股浓郁的药草气息扑面而来,里面装的竟是疑似野生红景天植株。桑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刘国强介绍,经现场清点,共发现17袋、274.8斤、1210株疑似野生红景天。
经联动林草部门司法鉴定结果,这批植株为景天科红景天属的大花红景天,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两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在加查县坝乡附近山沟里采挖后,正准备运往山南市出售,半路被查获。
盗采1210株大花红景天意味着什么?
根据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危害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2株以上即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10株以上即属“情节严重”,法定刑升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照这一标准,本案涉案数量已远超“情节严重”门槛。
“没有卖出去、没有获利,不等于不违法。”桑日县林草局副局长曾天柱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规定,非法采挖、运输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均涉嫌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换句话说,从采挖到运输、出售,链条上每个环节都可能构罪。
据悉,大花红景天是高原特有的珍稀植物,生长于海拔3000米至5600米的高山地带,生长周期长达5年至7年,根系固土,在防止高原水土流失、维护高原生态系统平衡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旦被连根挖走,种群恢复往往需要数十年。2021年,野生红景天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并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严禁非法采挖。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最终定罪量刑,以司法机关认定为准。
林草部门提醒:
上山遇到不认识的野生植物,不要随意采挖,以免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