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山区法庭的“治理半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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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岩头法庭法官在接官亭开展法治服务 |
本报记者 蓝莹 通讯员 倪珠军 胡依凡
晨雾还没有从楠溪江边散尽,温州市永嘉县人民法院岩头法庭的木门已经打开。
记者到达时,附近几个乡镇的村民正陆续进门。有人攥着土地承包合同,有人牵着孩子,等法官来“评评理”。离婚析产、抚养纠纷、土地争议、邻里矛盾……从一条条山路来到这扇门前。
走进法庭后,记者很快发现,这座入选浙江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山区法庭,工作边界远不止眼前这扇木门。
让乡土经验参与司法解纷
烈日当头,王某和周某站在水田边,指着脚下的土地争执不下。
三个月前,王某花5万元租下周某的水田,约定种植经济作物。周某返乡后却发现,王某擅自改变了土地用途,水田里填入了不少外来土壤,湿润的田土也变得有些干燥。王某虽对土地进行了翻整,双方仍因复耕标准和租金退还问题僵持不下。
案件进入法院后,承办法官朱琼发现,争议的难点不仅在于责任如何承担,还在于怎样形成一套双方认可、能够实际实施的复耕方案。
朱琼联系属地村干部,请来当地种田能手老陈,一同到现场查看。老陈根据土质、耕作层和实际耕作需要提出复耕方案。法官在此基础上梳理双方责任、核算复耕费用,最终促成协议:周某退还3万元租金,其余2万元用于复耕,由老陈主导后续复耕工作。案件信息随后流转至乡镇和村社备案,纳入跟踪管理。
一场水田纠纷背后,是岩头法庭把乡土经验纳入解纷过程的完整链路。
山区法庭受理的土地、山林、种养、宅基地等纠纷,往往牵涉当地生产习惯和技术标准。为此,岩头法庭依托与辖区乡镇签订的《矛盾纠纷风险排查与联动化解备忘录》,将镇庭协作延伸至村社末端。村级组织负责辖区纠纷的排查与限期调处,将难以化解的重点矛盾及时向法庭上报,并纳入联动化解。法庭与乡镇共建调解员名单库,把贤能、种养能手、行业里手等基层力量纳入其中。协议达成后,案件信息则流转至乡镇、村社备案,纳入跟踪管理。法庭的解纷资源,从法律条文延伸到乡土经验;纠纷化解,也从签下一纸协议延伸到后续履行。
让孩子的声音进入家事审判
“我想和同学一起上课。”
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多次入户走访后,初二学生小楼(化名)说出了自己的愿望。
父母离异后,小楼一直随母亲生活。母亲因种种原因,让孩子在家自学。父亲得知后,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父母争的是抚养安排,摆在法庭面前的,还有小楼何时能够回到校园。承办法官朱琼迅速启动“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家事观察团”机制,由具有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背景的人员,到学校、家里了解情况,对长期离开校园可能带来的学习、交往和心理影响进行评估。
专业意见让父母重新看见了争执之外的问题,朱琼则重点讲解了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经过沟通,母亲同意让小楼复学,父亲撤回起诉。此后,小楼重新回到校园。
这起案件,让岩头法庭建立的一条家事保护链显出了轮廓。 (下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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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借助“芳邻妈妈”等志愿服务组织的力量,让“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机制”在家事审判中落地生根。审理家事纠纷时,法官发现存在不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情形的,便选派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参与案件调查、调解和庭审全过程,通过入户走访、单独交流等方式,帮助未成年子女发声,维护其合法权益。
在此基础上,家事观察团从教育、心理等角度提供专业意见;确有需要的,法庭还可依托心理咨询室,为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和专业建议。
“专业力量的加入,扩大了家事案件的观察范围。”岩头法庭庭长黄天宇说,“把心气捋顺了,日子才能往下过。”
许多家事纠纷中,孩子并没有站在原告席或被告席上,却直接承受着案件结果。专业力量的加入,扩大了家事案件的观察范围,那些容易被父母争执遮住的声音,才有机会进入事实调查和方案形成的过程。
把解纷台子搭到群众身边
丽水街接官亭里,法官朱琼坐在靠栏正中,叔侄俩分坐两侧。三棵果树引发的争执还没有说开,十多年前分家析产留下的旧账,已经横在两人中间。
“今天把你们请到这儿来,不只是为那三棵果树……”朱琼开了口。
此前,叔侄俩因菜园地里的三棵果树发生冲突。村社干部、公安机关多次调解未果,向岩头法庭求助。朱琼梳理后发现,果树只是这场冲突的引线,双方真正解不开的,是旧时分家析产留下的菜园地争议。
找准症结后,朱琼把调解地点选在当地群众熟悉的接官亭,并邀请公安民警、村社干部、贤能调解员等共同参与。
亭下,村社干部从两家的亲缘和往来讲起,贤能调解员顺着当地“谦和为贵”的家风劝解,法官则将菜园地划分和果树赔偿两笔账放在一起梳理,逐项厘清事实和责任。随着旧事被摊开、权利边界逐渐清楚,叔侄俩的火气慢慢消了下去。经过几轮协商,双方就土地划分和果树赔偿达成协议,一场延续十余年的旧怨也随之解开。
调解结束,接官亭里的说理还在继续。法官就地开展释法说理,向周边群众讲解土地纠纷解决、养老反诈等法律知识。一场叔侄之间的个案,也成了一堂开在村民家门口的普法课。
从接官亭里的这场调解,可以看见岩头法庭“亭理楠溪”服务品牌的运行逻辑。
立足楠溪江流域古村落众多、传统议事空间丰富的特点,岩头法庭推行“田头说事、亭理解纷”模式,将丽水街“评理亭”、红星社区“红军小镇”、苍坡“望兄亭”等群众熟悉、具有乡土认同的场所,转化为设在家门口的解纷阵地。法官与村社干部、贤能调解员一道,叨家常、说里短,在乡情乡理中寻找矛盾症结,在释法说理中推动纠纷化解,传统议事空间的情感认同,与基层解纷力量由此连接起来。
记者手记:
基层法庭离群众最近,遇到的纠纷也最具体。具体,意味着许多问题不能只在法条里找答案。土地怎样恢复,孩子怎样成长,亲族之间的旧怨从哪里解开,这些问题一半在法律之内,另一半在生产经验、生活习惯和长年积累的人际关系之中。
建设“枫桥式人民法庭”,考验的不只是法官办好一个案件的能力,也考验一座法庭把周围的人和力量组织起来的能力。乡镇村社熟悉情况,专业人员补充视角,调解员和贤能长于疏导,法庭负责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守住权利边界。分工清楚,衔接顺畅,纠纷才有可能得到一个既周全也办得到的解法。
基层经验并未稀释司法的专业性,而是延长了它的视线——乡土经验帮法庭看清纠纷的全貌,专业力量补足观察的盲区,法律则为各种意见划定边界。唯有如此,协议才能从纸面走向履行,个案才能沉淀为治理的经验。
纠纷沿着山路来到法庭,法庭也沿着山路,把解纷的力量带回村社,服务基层的边界,正在一次次协同解纷中向山乡更深处延伸。

